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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5日訊】 控訴人張茂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居住地上海武定路190弄53號,現年60歲,大學文化。
33年前,1967年我在美丰襪厂上班時被公安局抓走,經一年酷刑拷問,鑄成重獄,判我反革命罪徒刑15年。1971年再次遭受誣陷,獄警趙隊長以凶殘狠毒的口吻,找我談話:“今天我來搞你的問題就是要叫你報銷,槍斃你很容易,反革命集團首犯,組織監獄暴動”,我說:“你要有證据”,趙說:“材料還不容易,那些和你講過話的犯人,我叫他們都來揭發你,他敢不寫,我就斗他,整他,到時候材料自然有了……即使將來發現搞錯了,大不了我寫一份檢查,照樣做我的隊長”。經過近10個月的瘋狂折磨和酷刑,炮制了我配合當時中蘇邊境武裝沖突的珍寶島事件,組織監獄暴動反革命集團首犯的死罪。
在中國恢复聯合國席位后,獄內發布了6.13批示:“…對法西斯審訊方式,允許犯人控訴…”。我据此提出控訴,73年監獄為我平反,逃了一劫。
74年春,我因喉痛報病,上午發給我一粒藥片服下。到中午出現昏糊嗜睡。口干、眼痛。報呼急病后,犯醫認為要請示隊長去醫院檢查。后來出現天翻地轉、呼吸困難、腹部絞痛、中毒症狀明顯。下午我拒絕吃藥,當夜口、鼻、眼出血、尿血、便血。到第二天下午才送我去監獄醫院,二位醫生對我仔細檢查,查完,一語不發,召犯醫送回監房,獄方停止一切治療。我在極度痛苦中煎熬了五天五夜,命大不死。我痛斥監獄制造我中毒事件,要求查清事實真相和提出控訴,結果被監獄壓制。
76年文革結束,80年6月靜安區法院一審判我免于刑事處份,同年10月上海中級法院終審判決,“宣告無罪”。此時我已坐牢12年10個月另6天。我從青海監獄回家,辦理戶籍后,生活問題、复職問題誰都不予解決,在計划經濟一統天下的時代,一切是國有的,就業由政府統制。政府不解決我職業問題就是把我排斥于社會之外。我憤怒地去了區法院,非要他解決,接待員先發制人指我是搗亂,無理取鬧,突然閃出五六條漢子,圍上我來,揚言要抓人,我不畏強暴,僵持下來,一會儿他們一下子又都跑光了,只剩下我一個人,帶著沮喪的心情离去,趙監長的話又重現在我耳旁“你要知道,無產階級專政是要殺人的”,“留你下來,將來就是放虎歸山”。一連串的恐怖疑惑恿上心頭。
85歲的母親在13年間已經為我哭得聲嘶淚干,掙扎著活到我回家,無罪釋放,頓生母子團聚光明喜悅,好景命短。母親一直牽挂著我的職業,我知道瞞不住了,只能如實講了。母親听了淚如泉涌,失望地對我講:“既然法院這樣凶,你就忍了吧,生活再想辦法,要是再抓進去,我就見不到你了。”為了珍惜當時的母子團聚情深,期望頤養母親以盡天年,以免日后留下終身的失落和遺憾,我決定暫且忍下這口气,開始流浪謀生。這是一條蛇蝎滿道,惡魔出沒,黑白二道夾擊的險途。當時中國公民沒有身份證件,外出活動全憑單位介紹信,我沒有介紹信,外出謀生就處處受驅赶、取締。最后,于青海省西宁市落得露宿車站,飢餓度日,挺而走險,隨陌路藏民只身闖入土藏區。在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遠不到一個人的草灘上,才不見有公安、工商、稅務官員前來取締.我追逐藏民游牧帳房之間搞修理,補鞋子,掃羊糞,打雜活,攢了錢就回上海治病、供養母親。不久,重返塞外邊疆,只有依靠藏族同胞的同情与幫助,靠藏北草原無際的奔馳,才擺脫了計划經濟的“追殺”找到一片賴以生存的“淨土”。
飢餓、寒冷、愁思代替了政治迫害下的恐懼、憤怒、壓抑,“茫茫坎坷人生路,而今邁步從頭越”,于蒼天高山之間,飽受著人間的艱難困苦,33年的痛苦造成我嚴重的精神創傷,剝奪了我大半輩子人生的基本人權。罄竹難書,問蒼天:“天理公道何在,人性良知何在”。我的冤,我的恨,我要在陽光晒滿人間的那一天向人類申冤雪恨。討回我那被搶走了一輩子的正義公道。
1998年中國政府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盟約》,我的積案開始得到受理。二年來我三次向國家主席江澤民先生寫上訪信,三次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可是問題就是不解決。在中國的法律面前我是清白無辜的受害者。由于長期來我的人權狀況嚴重惡化,導致我在中國政治、經濟、社會地位低下。在道義上我義正詞嚴,疾惡如仇,在生活上我是弱者,我年老體衰還要護衛患病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我于85年成婚,妻子出身清貧,76年毛澤東死掉,人們狂熱奔喪,其母命喪吊唁車輪之下,給一個貧寒的家庭平添無窮凄涼,導致精神失常,愈后留下精神障礙,婚后我們相依為命,妻子思儿情切,于96年生育女儿張想想,女儿一出生就受累于我的無辜罪孽而一起過著艱難的日子,自幼以過期奶粉、廉价食品喂養長大。由于生活日趨艱難,妻子的精神病复發,終日在仰郁、焦慮中和淚渡日、家庭經濟嚴重入不敷出,高昂的醫藥費不堪負擔,孩子生病往往不能及時治療,生活的艱難和經濟窒息的脅迫使妻子的精神病難以有康复的轉机。為此我呼吁普天下的華人,人類大家庭不同膚色、不同种族的國際友人,向我伸出正義、友善的幫助之手,給我以道義上,經濟上的支持。幫助中國政府改善我的人權狀況,支助我增強抵御經濟脅迫的能力。為爭取恢复我的合法權益,向著悍衛我的基本人權的目標奮爭到底。
讓人權的光輝洒滿人間!讓丑惡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吧!
(轉自<<中國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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