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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訊】由於當局認為影響新疆穩定的主要危險仍然來自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近日公布《關於對共產黨員﹑黨組織在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鬥爭中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的黨紀處分暫行規定》﹐當局在處理民族問題上遇到中共黨員違反政治紀律時﹐將予嚴懲。
明報報導﹐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胡家燕強調﹐這規定是「高壓線」﹐誰要是觸摸了這條「高壓線」一律按規定處理﹐沒有任何轉圜餘地。
這項規定包括﹐因策劃﹑組織﹑參與﹑支持﹑包庇﹑縱容民族分裂主義活動和民族分裂主義分子﹔對從事非法宗教活動和從事禮拜﹑學經﹑封齋等宗教活動干擾工作和教學秩序﹐屢教不改的﹔對故意為民族分裂分子和利用宗教進行非法活動犯罪分子開脫罪責﹐通風報信等﹐都將受到黨紀處分。
新疆民族問題受到中央政府高度關注﹐境外疆獨組織對新疆的牧區﹑學校﹑企業及黨政部門的滲透行動從未停止﹐一些基層少數民族黨員幹部經不起誘惑而被疆獨勢力收買的情時有發生。一些少數民族幹部在處理民族分裂事件時﹐嚴重違反政治紀律。
胡家燕表示﹐在現有中紀委頒發的紀律處分條例中﹐沒有完全適合新疆目前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鬥爭中具體情的條款﹐所以幾年來在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特別是在查處民族分裂主義活動和非法宗教活動方面的黨員領導幹部的案件時﹐出現了一些掌握標準不一﹑處分不同的情。(//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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