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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訊】東方日報12日評論文章:中國內地立法,將「包二奶」列入刑事化,大快天下大婆心。筆者舉腳贊同之餘,建議將做二奶者亦列入刑事化。理由再簡單不過了,沒有人肯做二奶,臭男人哪去包呢?天下聲討二奶的聲音不太多,司馬成不敢認第一第二,總之是罵包二奶者早已滔滔不絕,筆者不用再去湊熱鬧,只覺得包與被包者應負等同責任而已。
在二十一世紀,男女平等的觀念已被世界大多數國家認同,臭男人「包二奶」很少是名正言順地享齊人之福,更不會恃強佔有良家女子,像《水滸傳》的鄭屠鄭大官人那樣,白白佔了歌女金翠蓮的身子。
以中、港、台包二奶的例子,多數是男子利用錢或勢作引誘,令如花似玉的紅顏就範。反言之,年輕貌美的「二奶」,多數是為了錢和勢而付出青春肉體的。
「錢」字不消多講,這個「勢」字大有講究。準二奶一般出自窮鄉僻壤,跟上臭男人就逃離窮山惡水,遷居到東南沿海花花世界,甚至跨過羅湖橋進入香港特區,甚至越過海峽落戶寶島。近年時興的「孔雀東南飛」,美麗的小鳥都喜歡東南的地理優勢。香港也好,台灣也好,比起中國西部或內陸區,有更多發展機會,特別是對年輕貌美的二奶。
如果包二奶的臭男人只靠香港台灣的居住優勢,以為可以金屋藏嬌,大享齊人之福,他們可能突然發現,二奶再一次見異思遷。輕的是在本地再攀高枝——反正做二奶,為甚麼不被更有錢有勢的臭男人包?乾脆飛過太平洋,到世界上最有機會的異邦,去做真正的「美人的夢」。臭男人包二奶是好色,臭女人做二奶則為勢,豈可不立法嚴禁。(//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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