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承諾替報攤主支付相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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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訊】堅持售賣《南方都市報》的深圳報亭經營者將遭罰款報復,對此,南方都市報報昨天承諾:所有罰款由該報承擔,遭罰的經營者只需將處罰通知單交到南方都市報深圳發行部即可。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昨天,深圳市報刊發行局和當地兩家報刊發行部門繼續執行“禁銷令”,南方都市報啟動應急措施,當日在深圳的發行量卻再度大幅上升,比往日增加了10萬余份。

昨天,封殺事件進入第二天,國家及省、市有關部門給予高度重視。國家新聞出版署有關負責人稱,這種封殺行徑全國罕見,凡是有合法刊號的報刊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發行,發行壁壘不應設置。廣東省工商局也已組織調查組對這一事件展開調查。

受“禁銷令”的沖擊,該報不得不將批發點改設在上步中路。昨天清晨,這個臨時批發點卻呈現出異常火爆的景象,來自全城的

大小報販在20分鐘內將所有《南方都市報》搶購一空。為了躲避“檢查”,許多報販將《南方都市報》藏在報亭櫃台底下,或請人“放哨”,或干脆放在報亭外擺賣。由於受到“吊銷執照”的威脅,相當部分的郵政報刊亭仍不敢售賣《南方都市報》,繼續給讀者帶來不便。

昨天上午,深圳市報刊發行局和兩家報刊發行部門的“稽查員”陡然增多,一旦發現所屬報亭售賣《南方都市報》,當即予以沒收報紙、罰款300元等處罰。在八卦嶺等地,“稽查員”甚至強行拆毀售賣《南方都市報》的報亭、報攤,在市民中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憤怒的報亭經營者表示:“我們要打官司索賠!”

針對許多堅持售賣《南方都市報》的報亭經營者遭罰款報復,該報昨天鄭重承諾:所有罰款由該報承擔,遭罰的經營者只需將處罰通知單交到南方都市報深圳發行部即可。深圳市報刊發行局局長鐘蘇漢昨天對有關報道作出回應,他說:“沒想到《南方都市報》這麼大膽!”他依然堅持,5月10日後繼續賣《南方都市報》的報刊亭要罰款300元。但鐘蘇漢沒有回答罰款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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