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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日訊】二月四日上午,中共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在內部通報了一月份(包括新年期間)的社會治安狀況。該文件披露,自一月以來,在三十五個地區共發生七十八宗特大政治事件,其中包括:“重大暴力破坏事件四十一宗、有組織政治性事件十九宗、敵對勢力和外國反華勢力策划的顛覆活動十一宗、邪教組織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反法制的敵對性活動七宗”,更有地下敵對組織公開策動倒江。
通報說:“北京、福建、重慶等省市,有地下敵對勢力組織假冒党政机關、紀委部門名義,甚至盜用党政領導干部、社會知名人士名義,向党中央、中央領導同志發出電傳、信件,指名道姓要賈慶林、賀國強等立即下台,并把矛頭直接指向以同志為核心的党中央”,指稱要打倒賈、賀等贓官的最大保護傘和黑后台。
中央三號文件列出十二個“不穩”因素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第三號文件,要求各地党委、政府“結合文件對照本地區情況、列出最嚴重、最容易引發政局動蕩的問題,采取有力措施,把可能發生的事件,在未暴發前加以制止。”三號文件還首次承認了,中共政權存在十二個“不穩”因素:
1.干部惡化勢頭不能遏制,導致社會反抗激烈;
2.党政干部同人民群眾、民主党派關系緊張、矛盾激化;
3.党政干部和家屬在政治、工作、學習上享有的特權;
4.社會各階層貧富差距繼續擴大,地區經濟發展差距繼續擴大,演變成對抗;
5.法制建設受党內特權干擾、政治改革受習慣勢力阻撓,不能适應時代發展;
6.司法公正缺乏制度性保證,激化民眾同党和政府的矛盾;
7.金融領域隱含危机,股市、債券的非規范化等,隨時都會因某個經濟、政治風波誘發擠兌潮,導致經濟全面崩潰;
8.下崗職工隊伍擴大,青年失業人口增加,隨時會引發有組織的抗爭活動,演變成推翻政權的斗爭;
9.民族矛盾激化,加上地方當局處理不當,引發沖突;
10.西方反華勢力策划、支持國內敵對勢力、邪教勢力、分裂勢力、黑社會勢力、混入宗教界的敵對勢力,在重要時期進行顛覆、破坏活動,再以國際名義進行干涉;
11.地方党政部門對有影響的事件處理失當,引發社會各界反對,造成局混亂、失控;
12.加入世貿后,大批農民進城、企業倒閉、股市崩盤,造成政局動蕩。
摘自大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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