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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訊】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一次會議昨日通過《婚姻法》修正案﹐明確了重婚和「包二奶」的法律責任﹐犯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且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據資料統計顯示﹐在珠江三角洲「包二奶」的港台人士約有十萬﹐去年至今﹐香港人在內地「包二奶」引發的家庭糾紛個案不下三十宗﹐真正罪成判刑的個案不多﹐但當中亦有港人因在內地「包二奶」觸犯重婚罪而判囚或被判承擔私生子女撫養費。
据明報報導﹐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王姓法官表示﹐廣東省因毗鄰港澳﹐因此「包二奶」現象最嚴重﹐香港元配到深圳起訴丈夫和「二奶」的﹐去年法院受理至少有十宗﹐但很多時因證據不足﹐難以定罪。
唇印電話難作佐證
王法官說﹐如妻子憑丈夫的衣服上留下的唇膏印﹑丈夫常與內地年輕女子通電話﹐判斷丈夫「包二奶」﹔又如丈夫在內地有固定情人﹐但不屬於包吃﹑包住的二奶﹐這種情況都很難入罪。
北京乾坤律師事務所張律師亦表示﹐即使是新《婚姻法》推出之後﹐舉證困難依然是處理「包二奶」的最大難題。他說﹐為了證明自己是受害方﹐不少妻子會聘請私家偵探蒐集丈夫包二奶的證據﹐包括丈夫包二奶的住址﹑與二奶親熱的鏡頭等。
兩港人重婚罪判囚
因為取證困難﹐港人在深圳「包二奶」而被法院定罪的很少。去年七月十一日﹐一名四十二歲的蔡姓香港人因犯重婚罪﹐被深圳龍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據悉﹐蔡姓港人於一九八四年在老家廣東省澄海與楊姓內地女子結婚﹐一九九○年舉家移居香港。一九九七年蔡在深圳龍崗結識浙江溫州王姓女子﹐以一張假結婚證非法同居﹐再育一女。九八年六月起﹐蔡停止向其妻及兒子提供生活費﹐去年六月楊氏告丈夫重婚。
另外﹐去年七月﹐一名在香港結婚的澳門女子到廣東中山市以重婚罪起訴香港的丈夫林官德及其在內地「二奶」﹐法院一審以重婚罪判處林有期徒刑六個月﹑內地勞姓「二奶」判拘役六個月。
必須贍養私生子女
深圳地區法院又在去年九月審理一宗港商與內地二奶糾紛案中﹐判處柴姓香港商人一次過支付十一萬多人民幣﹐作為他與李姓吉林女子所育的私生女的撫養費。
在海峽對岸﹐台灣對重婚罪的認定是採用推定法。比如只要元配與警方在查房時發現兩者的頭髮和衣服很亂﹐就可以依此推定兩人犯了「妨礙婚姻家庭罪」﹐而且被包的一方將負上刑責。(//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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