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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訊】成都市某人民醫院在4月19日會診了一名普通的感冒病人吳娟,但病人只服下一粒藥後,就產生了不良反應。後經醫院調查,原來是該院藥房的藥師把醫生開的感冒藥拿錯了。事後,病人家屬(叔叔)韋繼云要求醫院對此事產生的後果給予賠償,可院方拒絕賠償,并稱:“一粒藥不可能造成很大傷害,萬分之一的醫務錯誤屬合理范疇。”
4月25日下午4時,記者來到成都市某人民醫院內科住院部。感冒患者吳娟正躺在31床。其叔叔韋繼云介紹說:“吃了醫院開的藥後,她就不斷嘔吐,住院至今已經5天了,她仍覺頭暈。”
“感冒藥”變“鎮痛片”
4月19日晚7時,19歲的重慶姑娘吳娟正忙著准備“自考”時,突感不適。當晚9點,其叔叔韋繼云將她帶到成都市某人民醫院就診,醫生診斷為普通的“病毒性感冒”,隨即開了一盒感冒藥,還馬上給吳娟輸了兩瓶液。1個小時後,吳娟感覺好多了,於是又到一家小面館吃了二兩面才回家。晚10點30分,吳娟照醫生囑咐,服了一粒醫院開的藥後准備休息,可到了11點,她突然感覺頭暈、胸悶,且惡心嘔吐,這時韋繼云發現侄女吳娟臉色蒼白,只好將吳娟再次送到某醫院。
據韋繼云介紹,當晚,醫院組織內、外科醫生對吳娟進行檢查,結果發現是藥物中毒引起的不良反應,醫生立即要求病人住院觀察。隨即,醫院迅速對此事進行調查,發現是藥房的藥師把醫生開的感冒藥“白樂來片”,錯拿成長效鎮痛藥“鹽酸曲馬多緩釋片”(此藥又稱“奇曼丁”,兩者外包裝相似),病人服下後產生了副作用。
家屬氣憤“討說法”
已住院一周的吳娟至26日仍感不適,吳娟稱只想喝稀飯,其他的都沒胃口。可此時,醫院提出病人可以出院了。為此,韋繼云氣憤不已:“醫院對此事的態度極其惡劣,我只想為眾多類似的患者討個說法,可他們的做法像打‘太極拳’,又推又拖。”韋繼云向醫院提出5點要求:一是醫院賠禮道歉﹔二是醫院承擔一切醫藥費﹔三是病人出院後的營養費﹔四是病人住院後其家屬的誤工費、照顧病人時來回的交通費﹔五是要求醫院應對病人出院時做一次檢查。而醫院只履行了道歉及承擔所有醫藥費,對於另外三點要求,院方給予拒絕。
醫院對釆訪冷處理
25日下午4時40分,省市幾家媒體的記者來到成都市某人民醫院醫務處,想知道醫院對此事的態度。正在辦公室內的幾名醫務人員看見記者突然來訪,顯得很吃驚,後來一個個都走了。記者們在醫務處辦公室一直等到5點過,仍然無果。 昨日上午10時,記者以吳娟家屬的身份“暗訪”到了醫務處那位吳姓處長,吳處長表示醫院不會做出其他的賠償,理由有兩點:一是錯吃一粒藥不會造成多大危害﹔二是醫院允許萬分之一的錯誤存在。最後,吳處長說:“此事不能順利解決,那就走司法程序好了。”
省消協正式受理
4月25日下午,記者電話釆訪了四川省消協常務副會長谷岩。谷岩表示:“患者到醫院看病是接受醫院的治療,從各個環節來說,醫院應當對病人完全負責,這事完全是院方的過錯,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其一,出事後,醫院應首先向病人真誠地賠禮道歉,以挽回醫院的名譽,而不是說允許萬分之一的差錯,因為醫院的萬分之一錯誤將會導致對病人百分之百的傷害!對錯誤的開脫是絕不允許的﹔其二,病人生命的健康權應放在首位,由於醫院的原因造成對患者健康的危害,按照保護消費者權益法,醫院應做出合理補償。”昨日,四川省消協已正式受理這起醫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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