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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訊】 今天下午5時30分,我被警察帶到派出所。市局的人問我﹕「最近幹什麼事情了?」我回答﹕「正常生活。」
僵持幾分鐘後,他們將我帶到我妹妹家的房中,隨後進行抄家(這已是第6次對我進行非法的抄家了)。
我問﹕「你們炒我家,有什麼理由?」一警察回答﹕「沒有什麼理由。」再問﹕「沒有理由就抄家,豈不違法?」又一警察說﹕「你擾亂社會秩序。」我又問﹕「有什麼具體事實?」他們回答﹕「你在互聯網上發表大量文章。」我回答﹕「這是憲法賦予的人權。」
但是,他們還是把我的電腦(這已是搜走的第2台電腦)和文章都抄走拉了。
隨後,他們又把我帶到派出所進行審問,並告訴我﹕「來找你的吉林市的遲壽柱(遲先生在89年曾被以反革命煽動罪判刑10年),已被扣押(現在下落不明),並在他身上搜出你撰寫的大量文章。這也是搜查你的另一原因。」我問﹕「寫文章也違法嗎?」他們回答﹕「這是中國,文章當然不能亂寫。」我說﹕「既然你們不按照法律程序走,對你們也就無話可說了。但是,我拒絕在審問筆錄簽字。當我向他們索要被抄物品清單時,警方無力地拒絕我的要求。
晚上8時多,警方才把我釋放。
中共當局最近剛剛口口聲聲地宣講,現在的中國人權狀況是最好的時候;而國家總理在今年人大會議新聞發佈會也方才說什麼「誰說中國人沒有言論自由」,言猶在耳。沒想到,他們居然又如此無視國家法律,非法代筆遲壽柱先生,抄我的家,踐踏我們的人權。這不是對它自己最大的嘲諷嗎?
我在此向國際社會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呼籲﹕請你們向中國政府施壓,敦促它遵守自己所已經簽訂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政治權利和公民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它自己所已經制定的法律,尊重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釋放遲壽柱,讓他享有人身自由,歸還我用來謀生(我是一個自由撰稿人)的電腦,保障我的生存權。(2001年4月18日於中國吉林省)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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