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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3日訊】涉嫌持有槍械和販賣價值數十億元的百餘公斤一級毒品海洛因的段善翔、陳錫鑫和陳雅苓等男女三名毒販,今天上午被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戴文亮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並認被告段善翔惡性重大,向院方具體求處死刑。
中時電子報報道﹐檢方具體求處被告段善翔死刑的理由為,被告所販賣的毒品量,足供數十萬人施用,危害社會與國人健康甚鉅,且被告在檢方偵查時,死都不供出毒品來源及銷售毒品去向,犯罪後毫無悔意,惡性重大。
檢方起訴指出;被告段善翔依在逃共犯「坤董」的指示,利用車輛定點接駁的方式,先將空車停放在「坤董」指定的地點後,隨後再返回車內已裝置有一級毒品海洛因磚三百塊〔共約一百零五公斤〕、兩把九0手槍、子彈五十發,被告段某隨即將該槍械、毒品藏放在事先租好的房舍,由被告陳錫鑫、陳雅苓保管,槍械則用來防衛。
去年底被告段某依「坤董」指示,再以車輛定點轉手方式,在台北市大安、內湖、中正等區,以不詳的價格先出售給不詳者二十餘公斤海洛因,由「坤董」給付其運送、藏置及販賣的四百五十萬元酬勞,而被告陳錫鑫與陳雅苓,則由段某給予一百五十萬元酬勞。
尚未出售的八十一餘公斤海洛因、槍械彈藥,、三張千元偽鈔,以及販賣工具及毒款,則被調查局北部機動組據報查獲,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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