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tvsmo.com)
【大紀元4月21日訊】我丈夫楊子立於3月10號早晨坐8:10的火車回邯鄲(因為他奶奶剛剛病逝)奔喪。他於3月12日夜乘11:00點的火車回北京。按理,他應該於3月13日凌晨5點左右回到北京的家。但出乎我預料的是,在當天我非但沒有見到他,相反,我在13號早晨8:00下樓時,反而被北京市安全局的人帶到他們的一個審訊室。在對我進行搜身、搜包後,他們返回我家進行大搜查。在我家翻箱倒櫃,翻遍了我家每一個角落,抄走了楊子立所用的電腦、各種資料、大量的生活用品,至今仍未還給我。更為惡劣的是,我和楊子立幾年前談戀愛的大量書信也被抄走。在整個搜查過程中,我堅決拒絕在國安局的拘傳證和搜查證上簽字。因為,我認為他們嚴重侵犯了我的公民權利。北京市國安局把我拘押了3天後,於3月15日早晨7:30把我釋放了。釋放前,北京市安全局的一個頭目王健對我說﹕「你已查清無罪,可以走了。」但他們放我走的條件是要我寫下保證書﹕「保證不對任何人講我和楊子立被拘禁之事。」否則,不讓我走。
現在,30天過去了,我仍然沒有我丈夫楊子立的任何消息。迄今為止,我也沒有收到北京市安全局拘捕我丈夫的任何手續。我除了得到安全局的一個頭目王健給我的一句話﹕「楊子立在我們這兒,你別找了。」以外,什麼也不知道。就這樣,漫長的30天過去了,我丈夫仍然沒有獲得釋放。對此,我強烈抗議北京市安全局的非法行為和野蠻行經。我要求你們立即釋放我丈夫。同時,我也呼籲國際社會關注我丈夫的遭遇,向中共政府施加壓力,促使我丈夫楊子立儘快獲得釋放。(2001年4月13日)
〔轉載自《大參考》〕
(//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