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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7日訊】山東省文登市檢察院16日對一特大爆炸案多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據檢察日報報道,3月13日19時許,文登市公安局辦公樓東外牆被炸開一個缺口。公安機關立即展開全面偵查。經過不到50小時的緊張奮戰,該案主犯楊林峰就被抓獲,隨著偵查工作的深入,涉案的邵正德等另外17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繼落入法網。
經查,邵正德因懷疑自己曾被判刑是本村黨委書記一手促成,遂伺機行凶報復。他找到楊林峰,或以小恩小惠拉攏,或威脅恫嚇,教唆、指示楊林峰去炸該書記的住宅和座車。為做成爆炸裝置,邵還給楊提供電雷管,指使楊到釆石場偷炸藥,共同進行了引爆試驗等一系列犯罪准備。
據報道,在2000年6月和2001年2月,楊林峰、邵正德和宋飛兩次將爆炸裝置放於該書記家中水表坑內,因該書記外出未回家而均未得逞。2001年3月12日,邵正德又催促楊林峰再去炸該書記,楊林峰不愿意去,但不去又怕邵饒不了自己,便決定獨自去炸公安局把事鬧大,以此擺脫邵的糾纏。第二天晚上他就制造了這起特大爆炸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近20萬元。
公安機關在偵破此案時,同時查實了楊林峰、邵正德、宋飛及其他十余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放火、非法拘禁、詐騙、尋釁滋事、妨礙作證、私藏、出售槍支彈藥、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盜竊、敲詐勒索等罪行,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8人,搜查出獵槍、手槍等4支,以及一大批作案工具,一舉打掉了這個作惡多端的黑社會團伙。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的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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