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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訊】最近看了兩篇文章比較解气,一篇是《中國青年報》3月9日發表的《改革戶籍制度讓勞動力按市場要求自由流動》,一篇是3月30日《工人日報》的《別把戶籍不公的苦難帶給下一代(法制篇)》。前者讓我這個30多歲的人明白了1954年的中國憲法,公民遷徙和居住自由的權利。后一篇文章讓我看到了我國現行戶籍管理方式,“不是為公民提供公共服務,而是將居民畫地為牢”。相信和我一樣,深受戶籍之苦的公民都有同感。但我在此想補充的不是專家們講的:取消現在的戶籍制度有助于滌蕩城市保護主義和對農民的嚴重歧視等等,我想以自己的經歷說明現行的戶籍制度對人心靈的戕害以及其影響我國人口統計數字的失真,從而影響國家大政方針的制定。
几年前,當藍本戶口在中國大地大行其道時,我所在單位正好在江西修京九鐵路,那時企業效益紅火,想為職工辦些好事,讓一部分夠格的干部家屬調進單位并安排工作,前提是家屬必須是城鎮戶口,且有正式工作。可惜多數干部是當年的鐵道兵戰士,他們的家屬多是農村姑娘。但好事來臨,哪敢錯過。駐地縣城領導也發現這是個一本万利的“買賣”,開始大量出售城鎮戶口證明和工作關系證明,許多人花了近1万元,把兩個證明,甚至孩子的城鎮戶口證明都弄好了。家屬們調動之后,老家的農村戶口同樣保留著。我沒赶上那撥,但也做了些准備工作———先掏4300元托人給老婆買了個城鎮戶口,而其農村戶口還保留著。我想辦理“小進大”(小城鎮戶口調進大城市),花了好几千塊錢四處求人,最終沒辦成。
為了不把“賤民”的身份帶給孩子,我26歲結婚,到33歲一直沒有要孩子,想把老婆的戶口解決了再生,但因本人實在無能,最后決定撒手不管了。我們1997年生的孩子,半年后,孩子可以隨父上戶口的文件下來了,我就是這命,啥都赶不上。
去年,單位管戶籍的民警問我,想給孩子辦理“小進大”嗎?我問多少錢?他說4000元。這冤枉錢我是一分錢也不想花了,我想走一條捷徑,把孩子的出生日期改小1歲,然后再申請隨我上戶口。但孩子的戶口已經隨妻在老家縣城上了,這時需要蓋几個章:一個是證明孩子不是違反計划生育的計生證明,一是沒在老家上戶口的派出所證明。這時老婆的兩個戶口顯示出了其优越性,我們便用其農村戶口到鄉里把該蓋的章都蓋了。因為還需要出生證、准生證,所以就想辦法在這兩張證上作假,最后總算是弄到了報戶口所需的“全套材料”。可怜的是我的孩子,明明是1997年生的,為了上戶口,我不得不給他改為1998年生。
我心里明鏡似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騙國家,騙政府,騙組織,但又是誰在逼著我騙人呢?我自個花錢又騙人,我瘋啦?原來,我像所有受戶口之害的公民一樣,對不合理的戶籍制度感到無奈,只能默認。現在我想大喊一聲:鮮活的孩子難道不是證明?他從生下來那天起,就和我、他母親一起在省城里生活,我們在這里有房子,有固定的工作与收入,孩子為什么就不能算這座城市的公民?難道几張胡騙亂造的紙和几個不負責任的章比鮮活的肉體更有說服力?!
(2001年4月16日09:46中國青年報)(//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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