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9日訊】九屆全國人大代表、西南交通大學教授陳大鵬向大會提出議案:
為了切實保護各級各類學校和師生的安全,要盡快制定《校園安全法》。
据新華社報道,陳大鵬代表說,据全國高校保衛學會對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76所高校的調查,1999至2000年兩年里,這些高校共發生各類案件9278起(不包括自行車被盜案),非正常死亡人數164人,其中,北京、南京、重慶、武漢、成都等地的8所院校有18名學生和教授被歹徒殺害。另据廣東教育廳保衛處的不完全統計,2000年全省發生大、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77人,其中大學生17人。而師生非正常死亡的事件處理,因為缺乏一部系統的、有針對性的法律,几乎每一件都要引起糾紛。
今年72歲的博士生導師陳大鵬認為,長期以來,涉及億万師生安全、學校穩定、保障校園正常秩序的學校保衛工作無法可依,這与依法治校的要求不相适應。大多數教育行政机關沒有校園安全管理的專門机构和管理人員,學校保衛机构受到削弱,有的甚至被撤銷,安全工作權力、責任都不明确。校園周邊環境日益复雜,學校保衛人員無權處理。以至于盜竊案、傷害案、流氓犯罪案、教唆犯罪案等時有發生。
陳大鵬說,我國對學校安全問題很重視,1988年,經國務院批准在重點院校組建了公安机构,并給未建公安机构的院校保衛組織授予了一定的執法權限。1994年國務院批轉的“關于企事業公安机构改革的意見”,對重點高校所設公安机构予以暫時保留。根据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和科教興國大計的需要,還應該盡早制定《校園安全法》,使校園安全管理有執法依据和執法隊伍,走上依法治校的法治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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