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7日訊】据一份關于政治廣告開支的報告指出,去年總統大選及其他選舉前,各种利益團体的廣告填滿了各种傳媒,并為此而支付了昂貴費用。
据美聯社報導,報告指出,雖然聯邦法例規定電視台向候選人提供最便宜的廣告費率,但事實上候選人要付的費用都不至此數,一般是超出本來价格的三分之二。因為若以最便宜費率,電視台不能保証候選人的廣告可以在最理想的時段播出,除非候選人愿意支付較高的收費价格。
改善選舉運動同盟(AllianceforBetterCampaigns)6日發表這份報告。据該組織的執行主任泰那稱,几個導致政治廣告開支急升因素包括九十年代后期經濟發達、未受管制的政治資金迅速增長以及政治廣告量激增。
政治議題廣告自九十年代中期開始以來,其普及程度不斷增長。這類廣告可以所謂的軟錢捐款支付,多數來自工會、商業机构及私人捐獻,數額不受受制。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期間籌募得的軟錢總額達四億八千七百万元,是九五年至九六年選舉期的兩倍。
泰那表示,候選人通常都不會選擇价格較低廉的廣告,因為若有人付出更高价錢買下廣告時段,電視台就可合法地將他們的參選廣告調到有欠理想的時段播出。
去年,參選人和政治組織花費在電視廣告上的開支超過七億七千万元。一些華爾街分析家還估計這數目應該接近十億元。据泰那稱,經通漲調整后,這數目是一九九六年的兩倍,以及一九八零年的五倍。
除了候選人通常需要支付超出最低收費三分之二的費用外,政党和代表關注爭議問題組織的廣告公司,亦需要昂貴的更高費用。跟參選人不一樣,法律沒有保障它們可以獲得最低的電視廣告費率,而它們通常都需要支付雙倍或甚至三倍的价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