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家屬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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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人煉,原來身体好几种病,經過煉功病全好了;原來心胸狹窄,后來看事情客觀了,能容納別人了,還能吃虧了。她總說:他們師父說了,要想煉好功就必須從做一個好人做起。她也确實是這樣做的,在家屬院做好事,本來經濟有限,又捐給希望工程一千元。我看她病好了,人也變了,也就同意她煉了,家庭生活一直很正常,很好。
可是快兩年了,自中央決定取締法輪功以后,她去過北京,曾被拘留、勞教,也受到了折磨。我找來家人、朋友、孩子輪番勸她別煉了,免得受罪,她不但不听,好像還有說不完的理。為保她出來,光罰款就四千元,還和單位、居委會、辦事處、派出所去北京四趟、外地兩趟,又花去五六千元;結果去年被勞教,也花去不少錢。辦事處還找上門來說:再去北京,沒錢交,拿房子抵押,她的工資不但不給開,我的工作也要開除。這她都知道,就是不听話。我跟她吵過鬧過,都不管用。后來,只要有人找她,我就不能离開,听她們說些什么、准備做什么,一年多來就是這樣提心吊膽度過的。

我想說句實話,她們所看的書是公開的,就現在來講,各派出所、辦事處都有;還有网上經文,都是她們師父從國外發表的,她都讓我看,上面并不反動,都是正面的;有時看了,還很受感動,似乎覺得,中央政府是不是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錯了呢──這我可不能跟她說,怕助長她去上訪的心。所有材料,真的不那么可怕。我雖不煉功,但我知道他們煉功是受益了,他們屢次去北京上訪,是因為各地方都不敢接待法輪功問題,說是上一級政府說的(我問過市信訪、省信訪)。如地方上允許她們上訪,她們又何必舍近求遠呢?再說了,我們國家是一個多民族、多信仰的國家,他們所說的修煉法輪佛法──“真、善、忍”,不也是一种信仰嗎?如果讓他們公開上訪,又能怎樣?就這樣沒完沒了的壓制,法輪功學員為了真理正義和所有受愚弄的百姓能清醒,為了說一句真話,都不怕死了,最后党和國家在國際上的威望又從何談起呢?特別明顯存在的一個問題,在國外都允許煉法輪功,唯獨不讓煉;從网上材料看,國外有四十多個國家允許煉法輪功,其實法輪功也沒說什么見不得人的話,只是說中央和政法委羅干不讓煉,說江羅二人不代表國家,只是代表個人。何況國家讓其他宗教和佛教存在,而不讓他們存在,怎么談得上信仰自由呢?是不是不公平了,是不是人民在國家法律面前還不平等?那么國家和党的威望在廣大人民心目中又是何等地位呢?難道國家不考慮這樣大的事嗎?

我以一個正常公民的心愿,希望中國政府的各級領導都能夠不帶任何觀念,真正認識法輪功問題。首先讓他們上訪,從各地方開始,和平解決法輪功問題,不要象江澤民所說:“三個月之內徹底鏟除法輪功”,如繼續下去,這樣勞民傷財、興師動眾,受損失的還是咱中國,還是咱中國老百姓。

我先后為保家屬出來,共花去二万多元。好容易等放回家來了,單位、派出所、居委會、辦事處,又監控(還監控電話)、又不斷地打來電話,問在不在家,一上午有五六次之多,說是為我和孩子好,為全家人好──其實如果他們不做工作,是他們面臨開除、扣獎金和降職,与其說為我們好,倒不如說是為他們自己好。我受不了這樣的對我好,她也受不了這种沒有人身自由的生活,早就离家出走了,新年也不能在家過團圓年,這是為什么?到底為什么?

請問:國家和各級政府是不是該改變一下方法了?如繼續重壓下去,會适得其反,不是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好友們對法輪功有意見,而是對政府決定政策的人有意見了。我也不愿看到煉功人家庭個個破裂、傾家蕩產,更不愿看到他們离家出走、有家不能回,老人再為儿女操這份心。

政府應該把精力用到反腐倡廉、經濟建設等國家大事上,如繼續重壓和鏟除這些信奉“真善忍”的合法公民,我們老百姓心里都會用一杆稱來衡量一下的,希望每個中國人都能用自己的良心來看待這一切!

一個法輪功學員家屬
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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