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隊長酒后駕車撞死人 法院竟判賠款了事

標籤:

【大紀元3月6日訊】東源縣駱湖鎮原治安聯防隊隊長劉某酗酒駕車撞死人一案,河源中院昨(5日)作出終審判決,劉某賠償死者死亡補償費、喪葬費等損失人民幣7.6万元。

新快報報道,1999年12月11日,劉某酗酒后駕駛該鎮派出所扣押的無証無牌本田摩托車,行至距駱湖鎮一公里處時,撞倒同向行走的男青年羅某,致其頭部著地死亡。

當今社會,老百姓的命就這么不值錢嗎?法院竟判賠款了事。如果肇事者与死者身分對換,法院會作出如此判決嗎?


    相關文章
    

  • 党委書記撞死人 交警領導作偽証 (2/20/2001)    
  • 人間丑劇: 肇事書記撞死人后變成証人 (2/16/2001)    
  • 紐約州交通法規不嚴密 撞死人不償命 (12/5/2000)    
  • 澳門:一級方程式賽車連年撞死人 今年已是第十三次 (11/20/2000)
  • 相關新聞
    人間丑劇: 肇事書記撞死人后變成証人
    党委書記撞死人 交警領導作偽証
    影射習近平?中國財經網紅任澤平微博遭禁言
    學者:中共新一輪打壓法輪功的內外原因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