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6日訊】5日從長沙市委政法委獲悉,社會關注的岳麓區法院違法審判“湖南外語外貿學院學生訴學校名譽侵權案”,最近得到了嚴肅查處。有關部門認定,這是一起典型的違法立案、違法審判、違規收費的錯案,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岳麓區法院副院長蹇英杰被免職,涉案的其他六名法官均受到行政處分。
長沙晚報報道,前年9月,原湖南外語外貿學院學生王小苗等六名學生(三男三女,其中兩人未滿18歲),先后兩次在女生宿舍男女同床過夜,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校領導在學生會上不點名地嚴肅批評了這种行為,并作出了全部開除學籍的處理。王小苗等六名學生認為學校公開揭露了其隱私,侵犯了其名譽權,于是向岳麓區法院提起名譽侵權賠償訴訟,要求校方賠償精神損失費30万元,并退還其學雜費1.92万元等。對這起本是學校依職權進行的內部管理行為,岳麓區法院的審理結果卻認定校方侵權、敗訴,判決校方賠償六名學生直接損失9000元,精神損失20万元,法院收取訴訟費1.1万元。此案一審判決公布后,社會輿論嘩然,群眾和新聞媒体紛紛指責該案是一起顛倒是非的荒唐判決,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最終經上級法院重新審理,上級政法部門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違法立案、違法審判、違規收費的錯案,嚴重損害了國家司法公正權威和人民法院形象。長沙市中院決定對涉案法官從嚴處理: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副院長蹇英杰給予免職、行政記大過處分,對此案審判長謝澎給予行政降級、免去助理審判員職務處分,對望月湖法庭庭長付建生給予行政記過處分,与此案相關的立案庭庭長李義華等法官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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