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侃新華社的美國人權報告

圣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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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點,美國的确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家。新華社整出的黑材料上,百分之九十的內容取自美國自己的媒体。換句話說,這些內容本是老美早已自我批評過的東東,我們又斷章取義的拿過來,再罵一遍。想來,這份報告不是寫給美國人看的。只是用來嚇唬國內老百姓的。但其結果肯定不會嚇跑在使館區等簽証的長龍,最多是幫助長期戰斗在對敵第一線的廣大网特們打打士气。

丘吉爾說過,”民主政体實在不是什麼好東西,但現今的世界上還找不出比它更好的。”依我看,經濟發展的不均,社會的不公正,道德的淪喪這些是人類的整体問題,哪樣的社會都會存在。從歷史上看,也一直沒有徹底解決過。但就具体的個体社會而言,還是有好坏优劣之分的。美國的社會問題,中國一樣不少,而且樣樣都要嚴重。相反,美國的繁榮和強盛,确是我們遙不可及的。在這种情況下,我們是該虛心的象人學呢?還是打腫臉充胖子地揭人短呢?

下面要定義一下人權的概念。其實,不同的學派,不同的政治体對人權的界定都是不同的。但是,有一點确是一致的:實施人權的主体應該是有獨立權利的組織或群体,而不是個人。在當下的語境中,人權的實施体應當是美國政府。

兩口子打架,提不上人權。但一方被打告到法院,而法官不受理,這才是不尊重人權。犯罪率高牽扯不到人權,但美國政府對罪犯不處罰,這才是人權問題。監獄有暴力,犯人之間的不涉人權,而警犯之間的才能提人權。有的老板破坏工會,不涉人權,而如果國家以法律或其其他行政手段支持這一行為,那就是有背人權。

有了這個界定,我們便可將“雄文”中的許多段落省去不讀。凡是那些并非由政府政策法規造成的現象,雖然已也是丑的,坏的,但与政府的人權實施無關。這樣,我可以省出筆墨,前几個,也是“雄文”中最關注的問題。

先說政体。18,19世紀,該是民主政治方興之際,定是多不完善。罵那個時候的美國,就像去嘲笑一個兩歲的孩子不會作算術一樣。那時,我們中國人干嗎呢,留著辮子給皇帝磕頭呢。那時,我們的婦女不但沒選權,連人口調查時都算不上一個人!

普選率低很正常。任何選舉都有三個選擇;同意甲,同意乙,或棄權。但這并不意味著棄權者沒有態度。他們或認為兩者都好,或兩者都不好。詭辯一點的說,如果棄權者中,持兩种態度的人各占一半,那么,甲候選人當選的民意率是:投票者的百分之六十,加上棄權者的百分之五十。從總數上看還是大多數。

選舉是有錢人的游戲么?文章中用了”打通”一詞,但這個打通,不是把錢打到候選人的口袋里,而是化在公關,廣告等方面。但錢不是決定性的。比如,一個煙草大王用一億助選。候選人定要在施政綱領中強調大減煙稅。而最終能不能當選還是要看廣大選民是否支持這個主張,而不在于煙王投了多少錢。是的,有統計表明,投錢多的候選人會容易胜出。但邏輯并不能推導出:他們胜出是因為投錢多。就像南美隊在球賽中胜了歐洲人,但并不能說他們獲胜是因為他們是南美隊。而是因為球技,運气等。同樣,得錢多的候選人胜出,很可能是因為多數投錢者眼光不差,能准确選擇民气更好的候選人。

“雄文”中對新聞自由談的太少,可能收集資料很難。但唯一舉出的例子,卻讓人哭笑兩難。中”禁止宣揚暴力”的條款主要是對大眾新聞媒体而言的。然而一部書籍往往會有多重指意,不像新聞稿那樣容易判定。出版更多的是表明言論自由,不是証明美國政府要宣言什麼,正像出版英文版,并不說明他們相信”社會主義能救美國”。而事實上,賣了几十年的希特勒的書,老板賺夠了錢,也沒見美國人中出現什么獨裁者。而中國則恰恰相反。

再談貧富

“雄文”里玩了個文字游戲。說有五分之一的富人收入長了百分之四十几,五分之一的窮人收入減少了百分之九。但我們最感興趣的是,那其他的,占五分之三的大多數人呢?我可以將該文忽略的數字補充進來,那是增長了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說,三十年來,八成的美國人收入都有了大幅的增長,只有兩成人有小幅回落。這是好政策還是坏政策呢?

其實,自從里根政府以來,美國走的是低稅收,低福利的政策,是自由經濟路線。這一招很有效,帶來持續的經濟增長,近几年就業率也是新高,并成為西方抵抗金融風暴的主要力量。在最初實行此法的時候,有許多人反對。但經濟不斷上升的現實,使美國人都感到的好處,既使是窮人也跟著水漲船高。反觀那些一直堅持高福利的西歐,加拿大,由于活力不足,經濟沒有起色,只能大幅消減福利,國內反對頗多。

“雄文”還有很多關于”貧困線”和”食品不足的”指責,但偏偏沒有說明美國三十年前和現在的貧困標准有何改變,現在的貧困標准到底是年收入多少美元?食品不足是指什么,是每天吃不上土豆,還是每天吃不著牛排?我想新華社的同志們定是不敢說的。

(大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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