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權法今實施 軟件商暫不舉證變相寬限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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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訊】新版權條例今日正式實施﹐鑑於部分軟件缺貨﹐致有公司無法趕及購買正版軟件。商業軟件聯盟前日向工商局承諾﹐新例實施一個月內﹐暫不會向趕不及剔除翻版軟件的私人公司作投訴或舉證﹐即變相為新例提供一個月「寬限期」。

不過﹐此寬限僅限於商業軟件聯盟會員的軟件﹐故使用其他翻版軟件的公司仍可能遭海關刑事檢控。

明報消息稱﹐微軟﹑Adobe﹑Autodesk等商業軟件聯盟成員﹐近期並無提高軟件批發價﹐但由於商家搶購正版軟件免被刑事檢控﹐市面一些常用軟件確實嚴重缺貨﹐部分持貨在手的軟件零售商見求過於供﹐遂取消平日給予顧客的折扣﹐軟件等於變相加價逾一成。

正版價格高一成

缺貨情??以最常用軟件如中文微軟Office套裝等最嚴重﹐但趕製的新軟件兩星期內才可抵港﹐已趕不及今日實施新例﹐故不少訂了貨的公司也趕不及在今日新例實施前﹐以正版軟件取代翻版。

工商局副局長麥靖宇稱有見及此﹐局方前日曾與商業軟件聯盟聯絡﹐對方也體諒市面缺貨﹐故承諾給予寬限期。

麥氏昨日在電台節目中﹐原本是指商業軟件聯盟承諾新例實施一個月內﹐不會提出「刑事控訴」﹐這卻使外界疑惑﹐因決定會否刑事檢控的﹐應該是律政司而非軟件公司。

麥氏昨午承認失言﹐他指說話的真正意思﹐其實是商業軟件聯盟承諾一個月內﹐暫不會投訴或追究使用侵犯知識產權軟件的公司。

料新貨兩周後抵港

但麥氏澄清﹐倘私人公司非法使用其他公司的翻版軟件﹐海關收到投訴後仍可能會調查甚至檢控﹐故從政府角度﹐新版權條例並沒有寬限期。

麥氏續稱﹐預期軟件新貨本月中抵港後﹐市場零售價可望回落。

根據今日實施的新修訂版權條例﹐任何人在業務過程中未經許可複製他人的版權物品(如影印報章或用翻版軟件)﹐均屬刑事罪行﹐可判監四年及每件侵權物罰款五萬元。但海關強調只會在收到具名投訴後才處理﹐不會隨便上門搜查。

海關助理關長潘揚光昨日則指出﹐海關執法時會籲重舉證﹐例如侵權人是否有犯罪意欲﹐以及是否侵犯版權擁有人的利益。教師倘為教學而在合理範圍內複製版權作品﹐亦可獲法例豁免﹐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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