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回農村老家。我爸因為和鄰居,也是我的叔叔,因宅基地一點糾紛反目成了仇人。我家本來和叔叔關係不錯。前年,我答應帶給他一套他喜歡的《古蘭經》,可是書帶回去了,我妹妹死活不讓送。她甚至把書藏了起來。我也不願發作,後來就只好算了。
我妹妹從小頂替我幹家務,幹莊稼活,非常辛苦。所謂的受教育權、發展權這些人權,在她身上無法體現。我終於讀完了書,能在經濟上幫家裡些忙。可妹妹對我的期望並不僅僅是自己家裡的生活如何更好,還包括如何教訓「望恩負義」的仇人。假如真是叔叔給我家造成了很大傷害,我當然不會坐視。可兩家之間為點芝麻小事已經好好壞壞反覆幾十次了,我實在是厭倦了。我本來希望通過我的示好,修補兩家關係,但竟做不到。
由此,我也想到中國的人權問題中類似的現象。大陸和台灣之間的統一,確實是包括我和我週圍的人在內的、幾乎所有大陸中國人的意願。同時,提高生活水平、受到社會保障、爭取公平機會、免遭邪惡災難侵害,也是我們大陸中國人的願望。後一個願望是人權的內容所涵蓋的,也是我等嚮往人權的人所要爭取的。但是前一個願望卻超出了人權的概念覆蓋的範圍。
幫助我的父母、弟妹過上更幸福的日子是我的責任。可是使他們所痛恨的人更不幸福,卻不是我的義務。我還十幾歲的時候,妹妹更小,主要是父親和鄰家鬧彆扭,我放假回家聽到的,都是別人的錯。可事後總發現自己家也有錯。現在聽妹妹把叔叔說得如何壞,但我被攔著不能當面向叔叔問明情況,也不能責怪妹妹哪錯了,只好眼不見、心不煩。
大多數中國人像我的父母、弟妹一樣,勞動艱苦,生活貧窮,既沒有公平的競爭機會,也沒有基本的社會保障。我關心中國的人權狀況就是從這個角度去關心的。我希望通過民主化改革,改善普通中國人的處境。但對於那種要武力收復台灣的想法,我會堅決反對。因為台灣既不是改善大陸人權狀況的絆腳石,也不是可能來大陸燒殺搶掠的威脅。武力攻台不會對大陸中國人的生活起色有任何幫助,反而多一個外部仇人,所以我不贊同。就像我不會自恃學識和經濟能力比我叔叔強就要想辦法羞辱他給父親和妹妹出氣一樣。
我小時候就盼著收回香港和澳門。現在已經收回了。可是,普通中國人還是既不能去工作、也不能去旅遊,跟還在外國手上有什麼區別呢?鄧小平曾說,想在97後到中國的香港去看看。他要是活得再長些,確實可以。但我奶奶也想在死前到中國的香港去看看。她能嗎?看一國兩制給台灣的允諾,簡直就是兩個國家,我等百姓盼來盼去又在盼什麼呢?
封建大帝國時代的國家,是皇帝的國家,人民是皇帝的子民,土地是皇帝的土地。人本身是工具,是材料,是仇殺和奴役的對象。但文明發展到今天,人權已經高於了其它道德指標,其原因是﹕高度發達的生產力使保障人權的可能性總是存在著。在生產力落後時期,這種可能性並不總是存在。比如那些高寒地帶的民族,如果不去搶掠,恐怕自己的生存都難以保障。所以,北方民族的性格總是很剽悍。
今天,人們如果還被迫用最原始的工具進行很低效的勞動、並因此生活在貧窮中的話,就不應再歸因於上天對自己這個民族的吝嗇,而應歸因於這個民族的社會形態,尤其是社會制度。自然資源短缺遠遠不再是主要原因,甚至連次要原因幾乎都談不上了。在遼闊的中國土地上,各種農業機械早就發明了,為什麼還要用原始的鐵鋤?冰箱的生產能力早就過剩了,為什麼還有無數的家庭沒有能力使用?在貧瘠的以色列,卻有著良好的機制能夠充分利用現代科技的力量使其國民過著有保障的幸福生活。
在這種情況下,台灣對大陸中國人的意義在哪裡?是他那裡的政治模式、科技力量、資金市場對大陸更有好處,還是僅僅阿里山下的土地和日月潭中的淡水更為大陸所急缺?
國內各民族的情形也類似。假如中國是個新時代的自由國度,那麼按照經濟學原理和其它自由主義國家的實踐,根本就不應該出現城市和農村、東南和西北、內地和自治區之間的巨大差別。這個差別主要是中央的嚴密控制造成的。因為,各個地方都無法根據特點、按照市場要求自由發展或移民,幹活是給中央幹,吃飯等著中央給。中央偏向城市,於是農村就落後;中央偏向東部,於是西部就落後。當然,今天的市場經濟有了很大發展,但是,限制經濟和政治自由的政策還多得很。
舉例來說,一個以農業為主的縣,要從貧窮的農民身上搜刮很多苛捐雜稅,一方面上繳作為地方官的政績,另一方面養活許多官吏和有關係的閒人。這些靠搜刮民脂民膏富裕起來的官吏,要消費很多高級工業品。本來農民可以用來多吃幾兩肉、多買幾台冰箱的錢,變成了官員的高級轎車、妓女的高級香水、貪官污吏晉升的資本。這是由於沒有民主本地區內部的劫貧濟富。農業縣向上級市交的稅,就是農業向工業的劫貧濟富。一旦這個縣改稱市,就可以留下許多資金用於城市建設。各地向省交錢,各省向中央交錢,而省裡把錢主要用在省會,中央把錢主要用在首都。所以同時又造成從小城市到省會城市、到北京這樣一個層次的劫貧濟富。
再看地區之間,比如山西雖然資金人才短缺,但是自然資源豐富。本來山西可以靠出賣資源發展教育、交通和經濟。但是,中央強行以低價把煤和礦都挖走,給的錢僅僅夠維持生產的費用。結果是﹕山西資源也消耗光了,人才也沒有,經濟還落後,白白落得環境被污染了。
扯上民族因素也類似。比如中國搞共產主義建設,可維族人不信共產主義也沒辦法,因為沒有自治。內地沒有民主自由,新疆當然也不會有。但維族人爭取民主自由的方式並不同於內地人﹕我們內地人希望全國民主化,自己這地區因而實現民主自治;但維族人肯定更趨向於「你們漢族人搞好搞不好我不管,但你們也別管我」。山西的煤被挖空和新疆的油被抽乾表面上類似,但將來山西人活不下去了隨便跑到外地,沒有人注意他的山西人身分。但假如新疆的油被抽乾了,維族人跑到外地謀生,則會形成這個民族破落不堪的印象。所以山西受到不公正不會搞獨立,但新疆則相反。假設中國是個自由繁榮的國家,並且各地區高度自治,那麼他們脫離祖國又有什麼好處呢?現代的自由富裕國家,沒有一個是靠暴力把國土攏在一起的,都是靠各個州或邦的自願留在祖國大家庭中。
中國的民主化改革和實行真正的地方自治,是各民族融合的基礎。雖然民主化的初期會遭遇離心力,但自由富裕之後,才能形成真正穩定的局面。要是這個過程中人家死也不願跟你過了,那就隨他去吧。我真正擔心的並不是新疆,因為畢竟新疆的維族人不佔絕對多數,在大城市,甚至只佔少數。而西藏卻是長久之患。現在達賴喇嘛打著和平、自治的口號。但他死後,藏人假如非要獨立不可,不惜武裝鬥爭,長久下去,分裂則成為很可能的前景。
總之,我的意見是﹕人權是最重要的,但人權不等同於人的意願。後者是民主問題。民主是保障人權的最好的可行的制度。但僅僅民主是不夠的。要靠民主制度催生出一個法治和自由的社會,人權問題才能根本解決。(2001.1.10)
〔轉載自《羊子的思想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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