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9日訊】昨天報道了河北省無极縣制造假英雄的事件。記者在調查這一事件中証實,假英雄的炮制過程中存在諸多疑點。
疑點之一:警察醉酒毆斗,公安局如何認定他們是在執行公務呢?
當時,4名警察既沒穿警服、沒出示証件,也沒攜帶任何警具,何談“執行公務”?事發不久,當事人崔會波的律師依法對無极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趙隊長進行詢問。趙隊長表示車月平等人“執行公務”沒有派單和文字材料証明,也沒發加班費,更沒有加班記錄。經查,8月8日當天中午,車月平吃請喝了酒,晚上7時又喝酒,然后到美容院“執行公務”,無极縣領導難道把警察應有的紀律忘到九霄云外了?
疑點之二:車月平是送往醫院途中死去,還是在醫院醫治無效死亡?
在所有宣傳文字中,都說“英雄”是在“送往醫院途中不治身亡”的。据無极縣醫院參与搶救車月平的醫生介紹,當晚9時車被送到,搶救了約40分鐘后死亡。記者不明白,“在途中死去”還是搶救無效死亡,從時間上對于制造假英雄會有何幫助呢?下一個疑問似乎可以有所解答。
疑點之三:法醫鑒定令人生疑。
車月平死后,無极縣和石家庄的法醫出具了尸檢報告,時間是當晚10時。如果車是搶救后死亡,那么這份尸檢報告的真實性值得怀疑。當事人崔會波的父親提出,當晚9時開始打架,10分鐘后送醫院搶救,路上又走了10分鐘,到9時20分,又搶救40分鐘,到10時。而尸檢報告10時就已經完成,而且鑒定的法醫還是從石家庄來的。除非是人還沒有死,石家庄的法醫就在這儿等著了?從時間上這簡直不可能,似乎只有把車的死亡時間提前,尸檢報告才是真實的。這些又都破解了前面的疑問,為什么宣傳報道中點明車是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的。
疑點之四:傷人學生是報案自首,還是被“抓獲歸案”?
關于此事的宣傳中都說車死后公安干警“迅速出擊,連夜將歹徒抓獲歸案”。當事人崔會波的父親說是他送孩子自首的,而且刑警大隊趙隊長也明确証實了這一點。不提自首,是為襯托一些人的“高大形象”,還是為了其他什么?無极縣制造假英雄事件已引起河北省委的高度重視,省委雖3次組織調查組調查此事,最終認定,車月平等警察在美容院的行為不能認定為執行公務,對參与造假的有關當事人要嚴肅處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