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9日訊】2001年2月26日,中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和國務院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在北京聯合召開隆重的表彰大會,對在同法輪功斗爭中表現突出的110個集体和271名個人給予表彰和嘉獎。第二天,也就是2月27日,北京市委和市政府也召開大會,表彰為申奧而綠化北京的有功人員和單位。在十九個月對法輪功的打擊和鎮壓中,中共政權的确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特別是公安、司法和宣傳机构更是疲于奔命。為迎接國際奧委會評估團,北京市動員了八十万人進行地毯式的大掃除,用化學品讓嚴冬中的草地更綠,真可謂煞費苦心。大概這也是為了踐行江總書記提出的“以德治國”的新思想吧。
然而,這兩個隆重的表彰大會所獎勵的是怎樣的道德呢?對法輪功持續十九個月的暴力鎮壓,又利用自焚事件發動全國性的輿論聲討,前者有違于國際公認的正義准則,后者分明是強權的威逼利誘之下的被迫表態,對此的表彰就是對野蠻暴力和出賣良心的獎勵。而北京申辦奧運,執政党仍然采取群眾運動式的動員,每一個走上街頭綠化北京的市民,心里都清楚這其中有多少造假的成分,對此的表彰就是對勞民傷財和弄虛作假的獎勵。而中共維持政權的兩大殺手 就是暴力和謊言。在暴力、謊言、出賣良心得到制度性的保護和獎勵的社會中,和平、誠實、堅守良知非但得不到制度性的保護和獎勵,反而要冒著巨大的風險和付出高昂的代价。如此顛倒黑白的獎懲,怎么可以指望“以德治國”的實施。
在中國,無論是古代還是當代,執政者都喜歡唱道德高調,几千年的“仁、義、禮、智、信”的高調,也沒有唱出几個真正的清官和明君;五十年“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高調,唱出的卻是全社會的腐敗和道德墮落。
為什么?不是因為道德規范本身的出了問題,而是因為再高尚的道德情操最終也要落實到人間,它在現實生活中的确立与人們對利益的追求息息相關。對于极少數圣徒來說,信守道德原則的自律可以完全超越世俗功利,甚至可以達到置生死于度外的境界,比如人類歷史上那些作為典范的圣徒人格(耶穌、蘇格拉底、布魯諾、甘地……)。但是,對于大多數只求世俗幸福的百姓來說,道德原則的勸誘能力一定要与世俗功利挂鉤,否則就會失去吸引力。极少數圣徒固然可以對大眾產生示范作用,但是如果這种示范作用完全与利益無關,久而久之就會變成一种虛假的道德高調。所以,一個社會在世俗層面上是否講道德,主要不是取決少數典范,而是取決于大多數人基于利益計算而對道德規范的自愿認同。更重要的是,這种自愿認同必須有社會性獎懲的制度性保障:即在利益分配上獎勵有德者而懲罰缺德者。也就是講道德的收益一定要大于其成本和風險,而不講道德的收益一定要小于其成本和風險。古典經濟學的鼻祖亞當‧斯密提出的“功利主義倫理”,之所以先是被西方社會普遍接受、繼而向全世界普及,成為越來越世俗化的人類社會在倫理上的基本共識,原因就在于此。
一個視“清官”或“明君”為罕見珍品的社會,其制度必然在利益分配上獎勵缺德者而懲罰有德者,充當清官的代价和風險必定极為高昂,是一般人根本無法承受和不愿承受的;正如一個需要救世主的社會,其制度必然在利益上獎勵獨裁者而懲罰异見者。在此意義上,我從來不認同中華民族是古老的禮儀之邦的泛泛之談,反而認同中華民族從來就是“滿口仁義道德,滿腹男盜女娼”的活生生現實。因為從有文字記載的歷史看,中國到現在仍然是一個視“清官”或“明君”為罕見珍品的民族。中國的道德大都是為了面子而給人看的虛偽的抽象規范,而支配現實生活的真實規則一直是缺德者獲利和有德者受損。從被放逐自溺的屈原到被罷官冤死的彭德怀至含冤而死的胡耀邦,這些公認的清官只能享受死后的哀榮。吏治腐敗之所以几千年綿綿不絕,成為中國社會的頑疾,即便大開殺戒也無法遏制,就在于從整体上看,缺德者所承擔的代价和風險,畢竟遠遠低于所獲得的利益和安全,而且往往是暴利。這种制度的利益激勵已經不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机制了,而是制度得以穩定運行的規則保障著缺德者的安全和利益。
特別當一個政權淪為赤裸裸的暴力強權和利益收買、而沒有任何道義合法性的支撐之時,它之所以還能夠維持穩定,其深層的社會基礎必然是一個道德廢墟。換言之,這樣的社會,相對于人類所公認的普遍的道德規范而言,必然是不講道德的社會,它的一切道德規范只是沒有現實可操作性的抽象說教,而缺德必然成為社會上大多數人認同的現實行為准則,腐敗必然是人人都追求的最佳獲利方式,政治權力必然是人們最想得到的稀缺資源,當官必然是人人羡慕、嫉妒的職業。
這种狀態,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源遠流長,“大躍進”和“文革”就是獎勵缺德者的登峰造极。在這樣的獎懲制度中,如何能踐行“以德治國”?如果現在的執政者真想“以德治國”,以此來為“依法治國”奠定健全的倫理基礎,就必須首先改變獎勵缺德者而懲罰有德者的利益激勵制度。
2001年2月27日于北京家中
--原載《信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