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8日訊】
就政權控制能力的薄弱之處而言,前現代社會、現代化過程中的社會和已經現代化的社會這三种社會形態有著全然不同的特征。前現代社會的政府的組織和控制能力有限,“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只具有理論上的意義,實際情況倒是政權往往僅及于所駐在市鎮(西)或縣城(中)而止,市鎮城牆之外和縣以下的社會是傳統和習俗的天下,西方的領主制,中國的宗法制度,都代行了若干在今天看來應該由政府來形使的職能。由于政府能力的有限,則其權力范圍之外的地方也就可以成為反抗政府的力量的滋生地和養成所,在小國林立的前現代西方,非議本國政府的人士多采流亡的方式,而在大一統的前現代中國,朝廷力量所不及的“草莽”、“江湖”、“山中”,正是反政府力量的所在地。
在已經現代化的社會里,政府的組織和控制能力已然有效延伸至國土的每一寸土地,即使是偏遠地區也在其掌控之中,但是,如果說前現代社會政府能力的局限在于“鞭長不及”的話,現代化政府的能力局限則是“應接不暇”。對于高度活躍、流動的經濟和社會生活,任何現代化社會的政府基本上都是不可能掌握其全貌的,甚至,即使試圖拼湊一個接近完整的圖景也是費力的,在高度的复雜性面前,政府注定是半聾半瞎。于是,現代社會的反政府力量自然會舍棄相形之下更平靜和單調的鄉村而安營扎寨于現代复雜生活的心臟地帶:大都市。在注定半聾半啞的政府眼皮底下展開其各种活動,我們對西方社會各种恐怖活動都已經很熟悉了,以西方社會政府財力之雄、人員素質之优秀、科技手段之發達,而不能根治恐怖主義,可見其實在是現代政府能力所不及。
那么,中國這樣的現代化過程中社會又如何呢?在我的理解,既然是在過程中,則前現代与現代難免混雜,也就是說上述兩种社會形態的政府能力不足的情形都會存在。既存在著因政府組織和控制能力不強的問題,也存在著因經濟活躍和社會流動性強而帶來的不堪應對的問題。接連發生在江西和河北的兩起嚴重的爆炸案,恰好驗証了筆者的看法。
在江西的例子中,至少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普遍存在于江西和湖南等地的儿童參与制作鞭炮是這起事件發生的或直接或間接的原因,而在一個命令禁止童工的社會中竟然可以出現大范圍的童工現象,甚至還蔓延進了本應是教育公眾的机關也就是學校之中,正說明我們政府執行其自身所制定法制的能力不強,還帶有若干的前現代色彩。而石家庄爆炸案,則是肇事者于鬧市通衢從容行事,而我有關單位事前卻毫無察覺,筆者以為,這很難責怪執法部分,因為在已經部分現代化的都市如石家庄,相比起每天都在流動變化的大量新情況,執法部分的能力終歸是有限的。并且,我們的執法机關仍然以片警、排查為主要預防和破案手段,并沒有建立起針對現代复雜和流動情況的新的信息收集和預警机制。石家庄爆炸案,其實不過是在提醒我們,現代社會所特有的風險事件,已經先我們曾經渴盼的現代化而降臨了,而對此我們的准備還遠遠不夠,無論是在技術上還是心理上都是如此。
同時存在著兩种能力不及的狀況,使現代化過程中社會應付社會問題的努力复雜化了。一方面,單純地強調提高政府對社會的掌控效能并不能解決“面對复雜束手無策”的必然窘鏡,因為現代社會是不能為一個組織化体系所掌控的,能掌控則也就不是現代社會了;另一方面,對現代社會必然的复雜和流動的重視也并不是我們這個國度的全貌,不能無視我們社會前現代現象的大量存在。對芳林小學這樣的地方,問題就出在政府效能的不彰,運用言論和民主的手段以提高各級政府的效能,才是解決這些地方問題的根本之道。
至于石家庄的個案,則是在提醒我們,現代化是一個好玩但有風險的游戲,要享受告訴發展的好處,就得犧牲些安全和穩當,這跟開車也是一個道理,享受高速就得承受風險,可是,我們的精英們誠實地告訴了我們的人民風險的存在了嗎?我們的執政机關作好應對因現代轉型所必然帶來的風險的准備了嗎?我們的人民是否已經樂意接受這樣的風險呢,尤其在他們并沒有享受多少發展好處的時候?現代社會是一個風險社會,其含義不過是,人人都生活在一個自身所不能控制但又可能會給自身帶來損害的環境里。石家庄爆炸案以如此慘烈的方式再次提醒我們,我們所不能控制的風險已經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為此而尋找、發展和建立起适應現代生活的社會机制實為當務之急。
--原載《文化中國》,作者單位:北京當代漢語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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