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作案動机。他在云南殺了人,正被追捕(過了几小時發現尸体就已斷定是他干的 ),跑都來不及,他去炸自家的樓??
2:沒有作案時間。9號下午殺人,16號凌晨發生爆炸。期間只有130個小時,這個又聾又啞的家伙,一邊躲避追捕,一邊翻山越岭,先坐長途,再轉火車,風塵仆仆地赶回警察早已恭候多時地石家庄。
就算警察都在睡覺,這個半殘疾要准備炸藥(按江西小學2麻袋/棟 計算,也要八麻袋吧),從買原材料,制造,到將炸藥包安放好。別說殘疾人,就是一個身強力狀的人也無法在這末短的時間辦到。
綜上所述,靳只是個單純的殺人犯,在云南殺了人,流竄到廣西被抓獲,期間根本沒有回石家庄,爆炸案与他毫無關系。爆炸案肯定是團伙有組織有預謀的作案,是去年石家庄四起公共場所爆炸的繼續。我門的公安破案能力世界一流:抓得到最好,抓不到就找個替罪羊。反正這只羊也不會有申辯得机會。反正槍斃后就死無對証了。真正得罪犯不會去主動承認說其實是我門赶得,他們只能制造下一次爆炸已証明他們的存在。
有個故事是這樣的:國際刑警組織舉行一場有美國,日本,中國參加的抓捕逃犯的比賽。考官將一只小白兔放進樹林里,誰先抓到就誰贏。首先是美國刑警,他們動用最先進的武器,包括紅外線夜視儀,衛星定位,NMD等,可搜了三天也沒有找到。下面該日本刑警了,日本人笑美國人太苯,抓只兔子還弄那复雜,日本人直接就將樹林給點著了,但在燒地黑黑地樹林里翻了底朝天也沒找到那只該死地兔子,只好承認失敗。最后,是中國刑警,中國刑警衝進樹林里,第二天,拎著一頭狗熊就回來結案了,那只狗熊哭著說:“別在打了,我承認我是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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