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3日訊】廣東省由九八年起禁止土葬,但鄉間依傳統習慣都希望逝去親人「入土為安」,汕尾一街道辦藉此狂斂死人財,村民如欲違規土葬,只須向街道辦繳納三万元土葬費,如果不交錢,下葬了的死人也要起棺火化。
東方日報24日報道,汕尾市紅海灣經濟開發區遮浪街道辦事處于九九年六月發出通知,稱以后村民家中死了人,都要到遮浪街道辦交納三万元「土葬費」,如果不交,就要將已經埋葬的尸体挖起來火化。
自此通知發出后,該街道辦就經常出動几十人的隊伍到村間死人的家中索要「土葬費」,有的實在交不起,這几十人就將已經埋葬的尸体起棺火化,全村人心惶惶,生怕哪一天家中死了人會落得「人財兩空」,負債累累的境況。
為交土葬費舉債
當地村民李敬算父親今年二月二十日去世,為交三万元的「土葬費」,不得不借入高息的債務兩万元。村民陳小妹丈夫去年十二月去世,因交不起「土葬費」,為免村干部知悉,丈夫喪事也不辦,就偷偷將丈夫埋葬在海邊,半月后,村官得悉陳小妹偷葬丈夫,就將陳小妹丈夫起棺火化,還將抬棺材的人抓起來關押了几天。
遮浪街道的村民對村官的這一斂財之法多有不滿,但懾于村官的權勢,几乎無人敢于聲張。
据查,該街道辦至今已收繳三十万元的「土葬費」,村官表示,三万元的「土葬費」中,兩万元用作公墓山的專用費用,五千元歸殯改辦作為火化費、監察隊、殯改辦經費以及公墓山管理費等,五千元作為死者所在管理區殯改費。但所謂公墓山根本未建,僅在規划之中。三十万元的下落,則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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