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日內瓦聯合國人權會議的召開,近日人民日報“深入揭批”法輪功的文章又多起來了,概是因為“揪得越痛,跳得越高”,惊慌失措之下未免“言不擇詞”、“詞不達意”。
略略瀏覽几篇文章,本身空洞無物,除“罵街”之外,剩下就是前后矛盾、漏洞百出的“事實”,現舉几例聊當黑色幽默。
一篇稱“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指責搶救在天安門廣場集体自焚的5個‘法輪功’痴迷者是反對信仰自由、侵犯人權。”( 《是救命還是侵犯人權》(國際論壇)2001.03.19 人民日報 第七版 ) 遍查“人權報告”也沒見到如上所說的內容,其實僅從字面上就一眼看出這屬純粹的斷章取意,因為美國人至少不會反對救人,還不致于無恥到象中國政府一樣連顏面都不要。隨后文章便迫不及待地露出狐狸的尾巴,指責國外勢力“一心想搞垮中國”,一幅惡人先告狀的嘴臉呼之欲出。要不是對美國有所顧忌,恐怕早就“确鑿”地論証了美國政府“反人類、反科學、反社會”的“邪惡”本性了。
有一位新華社記者祝瑞戟,去日內瓦報導人權會議,“剛剛落座,‘法輪功’人員就過來了。他們沒話找話地探問我們的身份,最關心的問題是:‘你們是不是記者,?’由此可見,‘法輪功’對經常在國際場合揭露其真面目的新華社記者既恨又怕。此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不時拿著照相机和攝像机如臨大敵般跑過來輪番狂拍濫攝。”(《“法輪功”分子導演的一場不倫不類的“記者招待會”》2001.03.21)祝先生的“邏輯推理”能力實在太強,讀者很難跟上他的思路。將那些侮辱人格的詞匯剔除之后,推理過程大概就是:法輪功修煉者一看到祝先生就很“害怕”,于是就主動“過來”“沒話找話”地詢問祝先生“是不是新華社記者”,并且由于他們很“害怕”,所以就“不時”地“輪番”拍攝當時場景。“邏輯”問題搞清后我們也不難看出當時的真相了:單從字面就可看出,祝先生很不愿意和法輪功學員對話,于是和他講話的就是“沒話找話”,拍攝的人就是“不三不四”了,膽怯心虛之情溢于言表,可是又得顯出阿Q戰友的“儿子打老子”的“革命樂觀主義精神”,于是有了上面的“精彩”描述,“既恨又怕”的恐怕是祝先生自己吧。事實上,所有訪外領導人都很怕面對“法輪功”,昨天外交部發言人章啟月對法輪功學員的提問就避而不答。
《邪教殘害生命》(人民日報2001年03月01日),很難稱這為文章,侮辱性的辭藻占了八成多,還是叫作“大字報”合适。文中稱“自焚”事件是“有組織、有預謀、有策划”的,“…挑唆、鼓動、驅使‘法輪功’痴迷者到天安門廣場去‘以身護法’、‘以血護法’…” 。姑且不論“自焚”事件真偽, “以身護法”、“以血護法”的詞語從何而來,稍据常識的人都可以從文中推測出,“自焚”是為了表達對政府的不滿,用寶貴的生命來引起別人的注意。至少要讓別人知道是誰在“自焚”,否則也不用到天安門廣場去“自焚”了。但是隨后,這位“評論員”似乎忘記了前面的論述,又說“法輪功”“…發表聲明,召開記者招待會,矢口否認…”。既又要去“焚”,又要去“否認”,這种傻事大概只有他自己相信吧。要是這位“評論員”回頭看看自己的錯誤,不禁要大嘆“圓謊真不容易”,任務之“艱巨”,“技巧”之難掌握,弄不好就“畫蛇添足”了。
人民日報、新華社的記者素以“國罵”出名,以“混淆黑白,顛倒乾坤”為能事。但是自古說“文如其人”,怎料想人不講道德之后,文章也變得扭曲可笑了,“潑婦罵街”是得不到鄰人賞識的,只能讓人反感。誰罵得狠,誰不講道理,誰的工資就高、官升得就快,恐怕只有在“新華社”里才行得通吧。奉勸那些為政府效力的“新聞工作者”們別光顧著數錢,先提高一下自己的修養才是,至少培養一點廉恥之心。否則這种文章拿到人民面前、或是到國際舞台上,只能讓別人笑掉大牙了。
雪原 200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