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2日訊】遠華案被中國政府指為是建國以來最大的走私案,涉案金額高達800多億元人民幣, 涉案各級官員達數百人。自中國政府從九九年四月開始立案審理遠華案以來,遠華案以及首要嫌疑人賴昌星一直是媒体追蹤的焦點。 但是,由於賴昌星於去年十一月份在加拿大被捕,并被關押至三月九日才出獄,所以,外界一直以來都很少听到賴昌星本人對這個案子的說法,以及有關他個人的一些背景情況的介紹。不久前,本人到溫哥華的監獄中對賴昌星做了采訪,賴昌星聲稱,遠華案是一起特大冤案,他是由於中共的權力斗爭被牽連而成為代罪羔羊。一個只有小學三年級文化水平的福建農民,在短短几年間發展成為富甲一方的超級大亨,外界普遍認為,如果不靠走私行賄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賴昌星本人卻有不同的解釋。賴昌星所說是否屬實,相信人們隨著真相的逐漸披露,會找到一個准确的答案。
問: 請問你是哪一年出生,出生地是哪里?
賴:我於一九五八年九月十五日出生,出生地在中國福建省晉江縣青陽鄉燒除(同音)村。
問:這么說你還很年輕,你的父母是什么樣的人?你的家境怎么樣?你對小的時候的生活有什么最深刻的印象?
賴:我爸媽那個時候是貧農,家里很窮。我記得是很窮。小時候讀書讀到三年級,小學還沒有畢業就沒辦法讀了。家里經濟很差,然後就開始出來去做一些農田、种菜。
問:你是九九年八月到加拿大,去年十一月被加方拘捕。請問你到了加拿大以後,知道中國政府在處理遠華案,你為什么不躲起來?
賴:因為我知道他們所說的都不是事實,我也很關注這個事情,我一直和那邊有聯系。當時他們專案組也跟我有聯系。我說等你們查清楚,我自然就會回去。他們就說已經查得差不多了,叫我回去。我說差不多?你們的案子很多都是冤枉的。我認為他們調查的很多都不是事實。後來他們來到這邊做我的工作。可他們在國內一直是秘密審判和秘密監禁,一直不敢公開。這就很麻煩的,完全是一場政治斗爭。
問:是不是你認為自己是被冤枉的,所以也就沒有想到要躲起來?
賴:對呀,他們所有說我的事情都不是事實。
問:你說中國政府曾派了几名特工,包括帶了你的哥哥來加拿大見你,他們的目的是什么呢?
賴:他們來的目的就是做我的工作,要我回去。如果不回去,就書面寫一些關於某些領導的事情給他們,讓我指控一些人。 我不愿意。
問:他們具体向你提出了什么條件?
賴:叫我要立大功,說中國腐敗得這么厲害,不能留著這些人。我跟他們說,最腐敗的還是你們這些人,很嚴重。 我還說,我不是說你們三個人,是你們4.20專案組里面的人。他們問我是誰?我就具体地告訴他們了,但最後沒有一個人有事,他們也是包庇。
問:當時他們給你的條件是什么?
賴:給我的條件是,如果我回去和他們配合,可以對我寬大處理,不判處死刑;對我和我的妻子曾明娜不予拘捕;對子女不予遣返;以及我所有家人的這些香港証件都可以使用;物業也可以部分地退還給我,給了我六個條件。
問:當時給你六個條件有書面文件嗎?
賴:有,有,蓋的公章,還寫了是絕密文件,打了一個星在旁邊
。
問:有報道說你在加拿大生活期間,跟亞洲黑社會有勾結,說你參与了組織偷渡的活動,你有什么說法?
賴:這些不是事實,他們在誹謗我,找了這些理由來給加拿大政府說我是什么樣的角色。我絕對沒有這种事。當時我來的時候,因為那邊的事情,整天在等大陸的消息,心情也不好,所以一直也沒有找過工作。這里有几間賭場,是合法的賭場,有時心煩了就到那里去玩一玩,有些在賭場里認識的人,其實我也不知道他們到底是什么人。總之他們這些都是在誹謗我。
問:你是剛剛接到這里可以對你以軟禁的方式取代拘押的決定,可是加拿大移民部還要就這個事上訴。但至少說明你有机會從監獄里走出來,你目前是一個什么樣的心境?怎么看待你以後的前景?首先,你怎樣看朱熔基的一個表態,他說要不惜一切努力把你弄回中國接受審判。
賴:大陸的一些官員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什么事都能做出來。我也不想參与這里面的這些事。他們要我提供一些情況和他們作有條件的交換,我不喜歡這樣做,因為我不會去做假口供來迫害這些人。這都是監察部長、專案組長何勇他們想達到自己的目的的一些做法。
問:你覺得他們現在最想從你這里得到什么樣的情況?
賴:從何勇的角度來說,我講得越多越好,這樣他們就越出名,好往上爬,最後卻冤枉好多人。
問:是想利用你的口供然後再去冤枉其他的一些人?
賴:對,但我跟里面的一些人,就是4.20專案組的個別人有聯系,他們自己都覺得這個案子做的太過分了。很簡單,就是庄如順、楊前線怎樣才能判死刑,為這個他們還請了專家來研究。說庄如順是通知我跑,再一個楊前線是海關的關長,如果不判他們死刑,對群眾是不能交待的。這個案子已經說的那么夸大了,一定要有人死刑。如果把我抓回去,就沒人知道這里面的真情了,他們的目的就是這樣。
問:你的意思是說,他們認為如果不把你抓回去處死,社會上就有可能知道真相?
賴:就是這樣的。 但他們現在還不知道我所知道的官場的人是什么人,到時候這些人是不是有這种力量推翻這個案件。我一直還在外面,他們沒辦法知道,不敢這樣處理。
問:有一种分析認為,你有香港的護照,是從香港來的,也可能加拿大政府在受到一些壓力之後,把你遣返回香港,你怎樣看待這种結局?
賴:香港和大陸現在是沒有什么分別,是一樣的,已經回歸了嘛。原來說是一國兩制,其實根本就不是這樣子了。在處理我這個案子的時候他們也到香港來抓人,也到香港來抄家、拿東西,這是什么一國兩制呀? 對不對,很明顯的就不是,所以說我不敢回去香港,因為那樣等於回大陸了。香港當局現在不管是誰都是听大陸的。
問:你個人對留在加拿大的信心有多大?
賴:當然,加拿大政府要明白我說的所有這些是事實,我相信我是可以留下來的。我很有信心。
問:你認為這個已經成為全球關注的大案將會以什么形式結束呢?
賴:我知道中國大陸當局也很頭痛,一直不敢處理下去,我一直跟蹤著這件事,我里面有熟人,我會常跟他們聯系。他們自己都感到頭痛,如果要放,這個事情就太沒面子了,上面也會說,派了一千多人,浪費了國家那么多錢。但如果這樣一直判下去,就會太冤枉了。所以一直想把我抓回去,這樣他們想怎么說就怎么說了。他們很擔心我會把這些內情說出去。
問:因為你的案件,你的家人都受到了牽連,很多人被抓,被判了刑。你現在回頭來看這些,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賴:其實我也不知道怎么說,反正大陸象何勇他們這幫人做的事簡直太可怕了。我并沒有認為我走錯了路,就是我認識的這些人像李紀周、姬胜德,他們的位置都不錯。在一些人針對這些人的權力斗爭中,把我作為一個引發事情的借口。很多人被抓來“兩規”,如果你沒有事就說你“護私”,就是保護走私,什么証据也沒有。最後沒有辦法,就以你包庇、通風報信來定罪,就要槍斃人。
問:你對家人現在的處境有什么樣的感受?
賴:我當然心里很不安,害了家里人和小孩子。所有家里的人連七十几歲的岳父母都給抓去坐牢了,他們跟公司任何關系都沒有,還要被打,這都是我害他們的。其實我是一個生意人,我都是老老實實去做生意,沒有想到牽連到他們,害的他們現在那么慘,我心里很難受。
中國遠華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和妻子曾明娜,三月九號,於溫哥華當地時間中午十二點左,回到家中接受軟禁,并等待難民法庭的聆訊。賴昌星夫婦是在去年十一月被加拿大警方以違反移民法為由逮捕的,被逮捕之後他們一直受到拘押,賴昌星通過律師向法庭要求以軟禁的方式取代拘押,加拿大難民法庭經過五次复核聆訊,最終於三月五號做出了同意對賴昌星夫婦以軟禁取代拘押的決定。 加拿大難民法庭的裁判官泰勒斯強調,對賴昌星及妻子曾明娜是以軟禁的方式取代拘押,而不是釋放。据賴昌星的代表律師伯爾頓介紹說,原來軟禁要有九項條件要滿足,後來減少到共有七項條件需要滿足,包括:由保安公司對賴昌星夫婦實行24小時的監控,電話監听,以及不能任意外出等。賴昌星夫婦每個星期要向保安公司交付兩万加元的監視費用。 有評論認為,賴昌星之所以能夠被批准在家里軟禁,主要有兩方面的因素,一是, 加拿大最高法院不久前做出裁決,美國要承諾保証對兩名在美國犯下殺人罪行的青年不判處死刑,加拿大才會將他們引渡到美國受審;另外,加拿大總理克雷蒂安在二月份訪問中國時,對中國表示,中國要首先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加拿大才會考慮將他遣返回中國。据《星島日報》的報道,中國總理朱熔基在中國人大、政協兩會期間,就賴昌星的遣返問題回答香港記者提問時表示,對將賴昌星遣返回中國很有信心,他并表示,知道賴昌星人有頭腦,有錢,又請了好律師,但是中國有一千多億元的外匯儲備,可以和賴昌星耗下去。賴昌星的律師伯爾頓表示,目前賴昌星夫婦的首要任務是為出席難民聆訊做准備,而賴昌星夫婦在家里軟禁,為出席難民聆訊做准備工作提供了方便,這樣可以和他們兩個人同時交談,而以前是做不到的,因為賴昌星和妻子是關押在不同的監獄里。賴昌星及妻子曾明娜的難民聆訊定於五月28號舉行。
--轉自《北京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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