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2日訊】引起各界廣泛關注的“涇陽縣荒唐處女嫖娼案”3月20日開庭,19歲的受害者麻旦旦抱病挂著吊針出庭討清白。圖為:几個小時的庭審,使得麻旦旦身体終不能支持,經審判長同意,她在家人們的攙扶下离開審判庭時,突然失聲痛哭不愿离開法庭。
包括西北政法學院20余名大學生及咸陽市、涇陽縣兩級公安机關的許多干警在內的近200余名人士到庭旁听。
9時20分,挂著吊針的麻旦旦,在親屬的攙扶下,坐到原告席上。
百聯网圖消息,在第一輪法庭辯論中,原告、被告雙方代理人圍繞咸陽市公安局委托醫院對麻旦旦做第二次“處檢”是否构成對麻旦旦的侵權展開辯論,第一被告咸陽市公安局訴訟代理人引用《華商報》2月12日《可怜麻旦旦二驗處女身》一文中使用的“几名公安局的人建議帶麻去咸陽再做一次‘處檢’”的話,認為二次“處檢”是經受害者本人同意,并据此反駁了原告關于咸陽市公安局“侵權”之說。原告代理人反駁說,少女不可能去嫖娼,用“處檢”証明麻旦旦有無嫖娼更顯荒唐。咸陽市公安局正式委托醫院檢驗一個少女的隱私已构成侵權,這(指构成侵權)与是否“建議”沒有關系;根据《華商報》的報道不難看出,麻旦旦正是因難以承受因“處女嫖娼案”帶給她的极大的思想壓力及社會壓力,而急于証明自己是清白之身的情況下接受了咸陽市公安局的“建議”。
隨后,雙方代理人又圍繞麻旦旦有無遭到強制傳訊、逼供誘供,王海濤、胡安定有無深夜獨審麻,派出所所長彭亮有無對麻非禮,麻究竟被銬了几次多長時間等問題展開辯論。原告訴訟代理人認為,被告列舉的3份証据系第二被告涇陽縣公安局紀委的調查結果,不能作為証据,另外2份証据有待查証。
關于麻旦旦有無遭到人身及精神損害,原告代理人袁義偉口頭向法庭提出對麻旦旦作有關鑒定的申請,得到審判長的允許。
自遭到涇陽縣公安局蔣路鄉派出所“非法待遇”后,麻旦旦精神上一蹶不振,經常獨自哭泣,聲稱不想活了。得知昨日開庭,一直抱病在家的麻旦旦挂著吊針堅持出庭,從到庭坐定不久至第一輪法庭辯論結束,麻旦旦始終緊閉雙眼、滿面淚痕地依靠在親屬身上一言未發,處于半昏迷狀態。11時24分,劇烈的頭部疼痛將麻旦旦激醒,經訴訟代理人袁義偉向法庭申請,審判長允許麻旦旦退庭。當親屬攙扶著麻旦旦將要走出法庭時,麻旦旦突然失聲痛哭,執意不愿离開法庭。在兩個姐姐的哭勸和法警的攙扶下,麻旦旦被緊急送往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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