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1日訊】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部從1996年至1999年四年內,通過辦研究生課程班和畢業証書班搞創收,收入竟不低于3000万元,部內人員瓜分款項不低于300万元。
羊城晚報報道,昨天,該部原主任楊紹練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上坦白交待了他的“最保守統計”,其中包括檢察机關指控他与學位辦主任李穎、辦公室主任熊動員、經濟所資料員張成娟合謀貪污的174万元(詳見前日本版),惹得旁听席上昔日同僚低聲唏噓。
搞創收,學費三七分
對檢察机關指控貪污公款,楊紹練予以否認。他聲稱,1992年起經當時的省教育局等部門批准開辦研究生課程班,純屬為彌補財政撥款不足而進行的創收。至1999年,在省內各地共發展了30多個分教點合作辦學,并決定將學費三七分,研究生部收取30%作為管理費。
他稱,辦班是以省社科院的名義招生的,研究生部相當于承包項目,每年除向省社科院定額繳納管理費,其余收入自行處理,主要用于改善教學條件和部內人員待遇。
大派利是“鼓士气”
楊紹練在庭上自稱辦班很成功,一來生源滾滾,二來創收多,上繳院里的錢也多。
至于如何管賬,他亦有一套。他稱,為了提高部內人員工作積极性,從1992年起陸續大量分發獎金,逢年過節每人二三千元。1997年七八月,他決定和兼職會計的李穎、出納張成娟私分賬款,每人分得18万元。
否認毀滅罪証
1998年底,楊紹練得知省社科院要將研究生部財務移交學院派來的專職財務管理,于是將多年賬簿統統銷毀。他辯稱,此舉不是毀滅罪証,而是領導對財務管理有新要求,而對以往經濟問題既往不究。
同時,他決定將賬上43万元轉交新財務,余下127万元發放獎金。于是他個人獨得48万元,兼職記賬員李穎、出納熊動員和會計郭琳各得24万元。
自稱勞苦功高
檢察机關還指控,楊紹練利用与湛江、汕頭、梅州等地分教點招生辦班之机,按一生源60元或學費的2%等標准,收受賄賂16万余元。對此,楊庭上辯稱:“我堂堂一個教授,怎么可能像乞丐般向別人討錢。”
他聲稱自己辦班“勞苦功高”,收取的只是分教點給的感謝費和勞務費。比如汕頭分教點是某校老師個人承包的,為了感謝其關照給了4万元;湛江某公司書記是合辦人之一,為答謝也給了1万元等等。
買房包“二奶”
“你如何支配丰厚獎金?”面對公訴人的提問,他老實回答,除了用于疏通關系、借貸,大部分用于買房子、包“二奶”。
楊紹練在梅州買了几套房子,并且包養情婦,其腐敗的生活作風,早已引起群眾向紀檢部門檢舉揭發,從而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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