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1日訊】英之杰控股公司一前男會計主任,遭收數公司臨門上公司追討債項,最后不惜以身試法,訛騙及挪用一百多万元公款,擬孤注一擲往澳門搏殺,可惜全軍盡墨遂展開三年的逃亡生涯,先后充當雜工及賭場疊馬仔,終經不起精神困扰,宁愿回港自動投案。被告昨承認控罪,法官將案押后至下月十一日判刑,等候背景報告。
据《太陽報》報導,被告為三十三歲的鄭有娣,承認五項訛騙及一項盜竊罪,涉及款項約為一百零五万元,控罪指他于九七年三月至七月期間,五度以虛假資料向英之杰控股公司申請海外公干旅費約九十多万元,另于九八年一月八日,又盜取該公司約十万元海外公干旅費。
辯方在求情時表示,被告八五年畢業于名校英皇書院,及后在灣仔一玩具厂當雜務,八六年在銅鑼灣一間會計師行做文員,八七年轉在英之杰控股公司做會計文員,翌年晉升為高級會計文員,九一年起成為該公司的會計主任,案發時月薪一万六千元。
*六度犯案終失手*
但被告在九五年离婚,前妻不肯分擔二人購下的物業每月供款,單是被告一人的薪金,不足以應付每月供款及本身的開支,致使債務纏身,甚至有收數公司打電話及派員到他公司追債,使他惶恐不安。
由于他熟悉公司海外公干旅費的申請程序,知道一交表格便會有人簽名批款,在債台高筑下他便出此下策,犯了一次后未被揭發,遂愈做愈大膽并先后進行五次,因公司仍未發覺,直至第六次事件才曝光。
被告將公款帶往澳門豪賭,祈望贏錢便可償還債項,但天不作美他所帶去的賭本全軍盡墨,于是他在澳門展開三年逃亡式居無定所的生活,住酒店及寄居他人寓所,使他十分困扰,而他亦始終找不到一份正式的工作,只可以做雜工,及在賭場做疊馬仔,三年后終抵受不住工作壓力,于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回港投案。
辯方希望暫委法官練錦鴻,能夠考慮被告向警方全盤招認及感到后悔,之前又沒案底,加上他現在已經前途盡毀,服刑后仍可能面對雇主以民事起訴,追討他的一百余万元公款及被申請破產,今后被告只可以做低下層工作,對他已是很大的懲罰和板訓。
案件編號:DCCC15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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