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芳林村小學爆炸案之后,石家庄爆炸案給人們造成另一种震惊,即:反社會、反人性的血腥報复。 從目前所獲得的資料看,石家庄爆炸案泰半是某种仇恨心理的“杰作”,其起因可能与當局的腐敗貪瀆和彌漫于社會的暴戾之气密切相關。
但恐怖事件就是恐怖事件,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為殘害他人,傷及無辜之借口。即便是對芳林村這种人神公憤的慘劇,也万不能以恐怖事件加以報复。
人的生命權,是一切人類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而不是手段。任何政治勢力和個人,都無權把無辜者當作人質,以爭斗,以泄憤。
在警方的大力追緝下,凶手也許會較快歸案并受到應有懲辦。但成千上万的其他潛在的社會報复者們呢?法律只能事后懲辦,無法從根本上杜絕。
當代中國社會的暴戾之气,恐怕大都源自統治者的殘暴。倘若沒有暴力土改和建政初期的大開殺戒,沒有對持不同政見者(“反革命”、“右派分子”、“右傾分子”)的不間斷的監禁、流放,沒有數千万農民在槍口刺刀彈壓下成為餓殍,倘若沒有文革中對大規模街頭暴力的慫恿縱容,也沒有四五的暴打和六四的屠殺,這個民族斷然不會冷酷如斯。
馬克思說得對:統治者的思想就是社會的(主流)思想。需要再加一句了:統治者的暴戾就是社會的暴戾。還記得魯迅說過,暴君治下的暴民,比暴君還暴。他們不僅以暴還暴,傷及無辜,還無情地殺害著最無自我保護能力的婦女儿童。
由是觀之,暴民之暴須待暴君之暴終結后才可退潮。在此之前,黎民百姓只能長久地夾在官方恐怖和民間恐怖之間自求多福。
与石家庄爆炸事件同時看到的另一條消息令人嘆惋:一美國兩歲女孩,在雪地上凍臥終夜,發現時,心臟早已停跳。經持續搶救,居然魂返人間。媒体以醫學奇跡報道,我心中卻品出另類味道。一水之隔,竟是兩個世界。那邊是百余生命于一瞬之間血肉橫飛;大洋這邊,心臟停跳兩小時之久,竟不放棄救助。于是總忍不住要想:那殺手和那醫生,心里都裝著什么呢? 一個裝的是仇恨,對所有人的仇恨和對生命的冷蔑。 一個裝的是愛,人類之愛,對一個無望的小生命的愛。
200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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