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0日訊】倫敦一高等法院的陪審團判定作曲家諾曼控告一家報紙誹謗案胜訴,該報紙稱他并不是邦迪德系列影片主題曲的作者,諾曼因此獲得了三万英鎊的侵權賠償。
發表在《星期日泰晤士報》1997年10月的一篇文章稱,巴里才是這首著名的吉它彈撥樂曲的真正作者——這首樂曲于1962年在辛‧康納利主演的Dr No一片中 第一次出現。
在這場為期兩周的訴案中,它被描述為”世界上最為著名的樂曲之一”。
陪審團在經過四個多小時的辯論后作出了一致的判決,諾曼先生也到庭參加了旁听。
諾曼先生說,這篇題為”主題曲之爭撼動007″的文章几乎”毀掉”了他的事業。
諾曼先生的律師普賴斯告訴陪審團,《星期日泰晤士報》稱,除了一段多次更改過的很短的旋律以外,這首著名的樂曲与諾曼先生毫無關系。
法庭証据顯示,除了Dr No的主題曲以外,諾曼先生還參与創作了多首其它的舞台和電影歌曲,包括Expresson Bongo, Songbook 和Poopy等。
他曾經榮獲Ivor Novello, Evening Standard 和Laurence Olivier等多項殊榮。
普賴斯先生說,《星期日泰晤士報》的文章暗示,他的當事人欺騙大眾稱自己為邦德主題曲的作者達三十五年,這极大地損害了諾曼先生的名譽。
《星期日泰晤士報》的沃比否認報紙的報導构成了誹謗,他說,這篇文章立場中立,觀點平衡,是對當前有爭議話題報道的范例。
他說,文章只是指出,巴里先生稱自己是這一曲調的作者。
沃比先生還說,因為諾曼先生失去了創作靈感,巴里先生因此參与了這個長達六個月的樂曲創作過程。
他又補充說,”簡而言之,這首樂曲是巴里創作的,諾曼先生只不過提供了最初的想法。”
在法庭上作証的時候,巴里先生說,影片Dr No 的制片人薩爾茨曼和布羅科利對諾曼先生在創作樂曲時的表現”不滿”。
巴里先生說,根据當時的協議,他獲得二百五十鎊的寫作費,而諾曼先生則可以成為歌曲的創作者。
巴里先生說,他從未想過要更改演奏權利協會的歌曲創作注冊,就是現在也不想這樣做。
他說,他之所以接受這首歌曲的創作,是因為它會對自己的事業有所幫助——而”當邦德一夜之間家喻戶曉以后,它突然變得身价倍增”。
巴里先生還為其它許多邦德影片以及Born Free, Zulu 以及Midnight Cowboy 等多部影片寫過主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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