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0日訊】年僅6歲的吳鴻源竟被狠心的養母禁錮在不足1平方米的廁所裡,時間長達3個多月,過著衣不蔽體、半飢半飽、暗無天日的生活。前天,記者接到報料電話後馬上趕到現場,並在汕頭市昇平區公安分局福合派出所民警、福合街道及新洪、瑞平居委會有關幹部配合下迅速解救出吳鴻源。
廁所慘況:男童渾身屎跡斑斑
前天上午,一熱心讀者致電記者,反映汕頭市區洪厝祠前街某號有一男童疑遭黑心養母虐待,整天反鎖在廁所裡。其養父母不定時拿速食麵或扔個麵包、饅頭給男童吃,附近住戶們在更深夜靜時常會聽到男童發出的哭喊聲。記者獲悉後馬上趕赴現場。在洪厝祠前街某號302房,記者見到該房大門緊閉,連開在走廊牆壁上的窗戶也緊閉著。為求証真偽,記者又走訪附近有關人士,他們都稱確有其事。前不久有人曾看見該男童被關在廁所裡,左手似有毛病。其養父母一般早出夜歸,雙休日一般在家睡覺,估計當天應在家裡。
事不宜遲,記者又趕到昇平區公安分局福合派出所。派出所領導十分重視,當即通知福合街道和新洪居委、瑞平居委有關負責人,同時組織警力,在記者帶領下直奔洪厝祠前街某號302房。一番敲門後,一中年婦女出來開門,民警亮明身分進屋調查。屋裡雜亂無序,煤氣爐、塑料架亂丟放在地上,後部置放一張睡床。在那間反鎖並用繩索捆住門栓的廁所門前,該中年婦女死活不肯開門,態度十分惡劣。在民警的嚴厲譴責下,木門終被打開,一股令人難以忍受的惡臭立即散發開來,令在場者干嘔陣陣。只見地上屎尿橫流,被禁閉的男童蜷縮在廁所一角,僅穿上衣,赤裸下身,留著長發,渾身屎跡斑斑。
突見生人的男童表情呆滯,半天不吭一聲。
據初步了解,該夫婦名為林×平、吳秀卿,男童名吳鴻源(隨養母姓,小名阿豬),系1995年10月間抱養的。此居住處是他們於數月前租的,已將到期。
醫院診斷:如解救太遲有生命危險
下午2時許,福合派出所民警和福合街道、新洪居委、瑞平居委幹部一行4人把吳鴻源送往汕頭市二醫院急診科檢查。醫護人員聽完吳鴻源的遭遇後十分同情,用最快速度為他辦理血檢、放射檢查等項手續。
據初步檢查,吳鴻源神志清楚,身體發育差,反應遲鈍;左上肢活動受限,左肘關節僵硬,不能伸屈,左腕關節畸形,伸屈功能受限,背、臀部及雙下肢呈大片淡紅色皮疹;他的身體呈60度彎曲蜷縮,雙腿不能正常伸屈,也無力站立。
診斷還顯示吳鴻源左肘關節、左腕關節、雙膝關節、雙踝關節多處脫位畸形改變。醫生稱,傷情應為外傷引發所致,而且至少已有三四年時間。醫生介紹,若吳鴻源再被關上十天半月可能會導致皮膚潰爛,並極有可能引起敗血症,繼而並發中毒性休克、內臟器官衰竭死亡。隨後,醫生還為吳鴻源開了一些消毒水、消炎藥品。
18日下午,市公安局法醫室有關人員也特地趕到醫院為吳鴻源作了傷情鑒定。
這個養母心如蛇蠍狡辯:怕他摔跤,所以關他
心如蛇蠍,狠心把毫無反抗能力的吳鴻源關在廁所裡並恣意虐待的是40多歲的吳秀卿。前天,記者多番「領教」了她的蠻橫、刁鑽和刻薄。
上午,記者及穿制服的民警推門而入時,吳秀卿竟再三阻擋調查,口口聲聲稱沒此小孩,沒此事。記者撳亮相機閃光燈,發現蜷縮在廁所一角的吳鴻源時,吳秀卿更是暴跳起來,大聲吵鬧。下午,記者在民警陪同下向吳秀卿詢問有關情況時,她百般抵賴,無理狡辯。以下是記者與她的對話——
記:你何時開始把收養的吳鴻源關入廁所?
吳:我從今年中國新年後開始把他關入自家的廁所,最近10多天就連續關他在廁所內吃飯和睡覺。
記:你為何要將他關入廁所內?
吳:我怕他在家裡亂摸電話,怕他摔倒,所以就把他關入廁所內。
記:你怕他白天摸電話和摔倒,晚上為何不讓他出來和你睡在一起呢?
吳(沉默):……
記:你是否有給他飯吃和給他洗澡?
吳:每天三餐都有飯給他吃,隔天洗一次澡。
記:你每天給吳鴻源吃什麼食物?
吳:早晨吃綠豆湯,中午吃速食麵,晚上吃大米飯(在另一場合,吳秀卿卻稱每天只給阿豬吃兩頓,前後矛盾)。
記:你每天讓你自己的兒子林×睡在何處、吃什麼食物?
吳:我每天給我兒子吃的也是一樣,他晚上和我睡在一起。
記:你為何不把你兒子和收養的吳鴻源同等看待呢?
吳(沉默):……
記:吳鴻源現在身體狀況如何?
吳:他的身體狀況正常,可能左腳和左手無力,其他的一切正常。
記:你到底把吳鴻源關入廁所多長時間?
吳:是從今年3月4日開始把他關入自家廁所的(跟前面所說不符)。
記:你把吳鴻源關在廁所,愛人林×平是否知道?
吳:他知道的,並叫我不能把他單獨關在廁所裡。
記:既然你愛人反對你的行為,你為何不改呢?
吳:因為我無法看管他,所以就一直沒改過我的錯誤行為。
阿豬身世淒涼
據阿豬的養父林×平介紹,1995年,他在市區護堤路岐山路段開了一家食雜店。當年10月的一天晚上9時左右,吳秀卿發現店外有小孩的哭聲,便循聲搜尋,在附近的水泥倉庫門口看見一隻蛋筐,裡面躺著一個幾個月大的男嬰。吳秀卿返回屋裡叫丈夫出來,商量道:「這是棄嬰無人餵養,我們就將他收養吧。」林×平見孩子啼哭不止,十分可憐,也就同意妻子的提議,將阿豬收養起來。
據林×平回憶,當時,裝嬰兒的蛋筐裡面還有幾件衣服,一副銀腳環,還留有一張白紙條,上面用圓珠筆歪歪斜斜寫著:「因家裡太多孩兒,無法飼(撫)養,請好心人代為收養。」
這副腳環林家至今還保留著。記者發現已褪色的腳環上鐫刻著「佳興」、「紋銀」字樣,雖然部分筆畫磨損,但字跡可辨。
吳秀卿也交代了一個情節,收養阿豬的當晚,附近一個修電動工具的外省女青年也曾抱起「蛋筐」裡的棄嬰。吳秀卿問那女青年:「你要抱到哪裡?是不是自己要收養?」女青年回答說,想把棄嬰送給老鄉當孩子。吳秀卿認為這女青年是要把孩子賣掉賺錢,便跟她爭辯一番,最後才把孩子要回來。
昨天,福合派出所民警去岐山取証,那外省女青年還在原地開店,但她稱對這事已記不起來。
據吳秀卿交代,阿豬20多個月大才學會說話和走路,會走路後發現他有點跛腳。至於他的左手不正常,吳秀卿稱是摔傷造成的,醫治不好。
吳秀卿稱,阿豬3歲時,被她的父親送往小公園附近一私立幼兒園讀書,3個月後,因跌傷離開幼兒園,從此便沒有進過學校。她還稱,她買了一批學習用的VCD讓阿豬對著電視學習。
記者在與阿豬的接觸中了解到,阿豬對養母對他的虐待記得一清二楚。記者問:「你媽有沒有打你?」「有。」「打你哪裡?」他指向自己的屁股和大腿。記者又問:「你媽用什麼打你?」他十分肯定地回答:「她用竹子打我。」
長期的禁錮和虐待,令阿豬沒有同齡孩子那種天真和活潑,反應遲鈍,但口齒還算清晰,記者問他叫什麼名字,他都能清楚地回答,並表示能寫下自己的名字。當記者拿來筆和紙時,他卻擺弄了很久才畫出一個似圓非圓的圓圈來。
而更為遺憾的是,他對自己的身世一無所知。吳鴻源,你的親生父母在哪裡?
阿豬備受非人虐待
18日下午,從醫院檢查完畢,6歲男童吳鴻源被抱到福合派出所,暫時安頓下來。盡管已經過一番刻意的「打扮」,被摧殘和虐待的傷痕仍在他身上顯露無遺,他兩眼無神,腿不能伸直,連坐也不能坐穩,臀部、大腿及雙足大面積紅腫,令人為之心痛。
廁所關阿豬夜夜聞哭聲
洪厝祠前街的楊老伯,一見記者,便說:「如此殘忍的舉動,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我雖然怕事,但把一個無辜小孩糟蹋得不成人樣,我不得不站出來說句公道話,吳秀卿狼心狗肺,稱其禽獸不如也不為過。」
他反映,大約3個月前,吳鴻源的養父母租屋於洪厝祠前街某號302房,自那時起,他便聽到小孩日夜啼哭,哭聲淒厲,令人心碎,而吳秀卿夫婦則早出晚歸。周圍群眾見吳舉止有違常理,便多次過問此事,希望吳及丈夫多做善事,盡義務與職責撫育孩子。但吳秀卿聽到這些話時,總是黑沉著臉,說:「這是我們的家裡事,不用你們管。」
親生子當寶待遇不一樣
對吳鴻源被鎖一事,家住洪厝祠的張伯稱,他已經多次勸過吳氏夫婦,做人要有起碼的道德良心,人在世間,難得的是有一個好名聲。張伯說,吳秀卿對待吳鴻源如此刻薄,而把自己的親生兒子當寶貝看待。其子林×年齡與阿豬相仿,吳秀卿讓其穿得好,睡得暖,上幼兒園,與阿豬的待遇相比簡直一個天堂一個地獄。記者在現場見林×穿著整齊,人也精神,說話伶俐。
知情者還從另一角度分析:吳已生育兩個男孩,倘若無能力撫養,當初就應向有關部門反映,求得各方面的援助;既然抱養,就應一視同仁,不應厚此薄彼,既造孽,又落得被人唾罵。
摘自汕頭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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