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訊】廣東省汕頭市、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分別對黃振池等六起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作出一審宣判,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分別判處黃振池、林俗存、黃文龍、何濤、周松青、林鎮裕、陳漢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鑒于黃金池歸案后有立功表現,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据中新网報導,不法分子黃振池、林俗存、黃文龍、何濤四人,為牟取暴利,于一九九七年至二000年七月期間,分別利用在廣東汕頭、揭陽等地注冊的公司(實際上多數為無注冊資金、無生產場地、無從業人員的虛假公司),專門從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活動。其中:黃振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四百八十三份,虛開稅額二千三百多万元,使受票單位抵扣稅款二百八十多万元,騙取出口退稅額一千九百多万元;林俗存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五百六十八份,虛開稅額三千二百多万元,使受票單位抵扣稅款三千一百多万元,騙取出口退稅額七十七万多元;黃文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百七十一份,虛開稅額二千二百多万元,直接騙取出口退稅額二千一百万多元;何濤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二百二十七份,虛開稅額一千多万元,使受票單位抵扣稅款九百三十万多元,造成稅額損失五百六十万多元。
普宁市人民檢察院原職工周松青,分別以親屬名義注冊或購買了十七家企業,自一九九八年至二000年八月,為牟取暴利,利用上述企業從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活動,共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六百二十八份,虛開稅額五千五百多万元,使受票單位抵扣稅款二千四百万多元,騙取出口退稅額九百一十万多元,造成國家損失二千一百万多元。
不法分子黃金池,為牟取暴利,与潮陽市國稅局征收所所長林鎮裕、副所長陳漢杰互相勾結,注冊了九家無注冊資金、無生產場地、無從業人員的虛假公司,專門從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活動。自一九九七年至二000年六月利用上述企業共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二万二千八百二十一份,虛開稅額三千二百多万元,收取手續費并分給林、陳二人,現已查實受票單位用其中十八份發票騙取出口退稅額二百八十万多元,其余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情況無法查証。林鎮裕、陳漢杰還另參与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十八份,二人共計參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二万二千八百三十九份,虛開稅額三千五百多万元,已查實受票單位騙取出口退稅額五百七十一万多元。
廣東省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于今年一月十日至十三日和二月十六日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述案件,并于今天作出一審宣判: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分別判處黃振池、林俗存、黃文龍、何濤、周松青、林鎮裕、陳漢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鑒于黃金池歸案后有立功表現,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三名犯罪分子被分別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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