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電】中國人大批准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在國際社會引起強烈的反響。有批評認為,中國批准公約時有重大的保留,并沒有允許公民成立工會組織。
華盛頓對中國人大2月28日批准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表示歡迎,但同時強調,這不會改變美國在下個月召開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年會上提出譴責中國侵犯人權的動議。 美國國務院星期一發表的全球人權狀況年度報告中指責中國人權記錄惡化。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鮑徹星期四表示,華盛頓希望北京也能批准和實施聯合國《民權与政治權利公約》。 他對中國在有關成立工會條款上的保留態度拒絕發表評論。
對中國批准公約時所做的保留,在美國普林斯頓的著名作家和時事評論員劉賓雁卻有不同的看法。 他說,這正好表明中國現政權,跟毛澤東時代在人權問題上是一脈相承的。他不認為中國現政權有決心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而只是要美化自己,把自己打扮得好看點。
中國政府早在1997年就簽署了聯合國《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与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在經過長時間的審議后,人大批准了后者,但是仍然做了重大的保留。 中國政府表示,這是因為該公約的某些條款与中國的憲法相違背。
中國勞工問題專家梁詠雩對中國是否會修改憲法中的工會條款表示怀疑,稱北京是否會真正批准公約還是個大問題,特別是考慮到中國以往的人權記錄,且認為國際机构,譬如說聯合國,必須保持警惕,對中國進行監察。
梁詠雩提出,中國政府是否有一個明确的時間表來修改它的有關工會的法律呢?如果不修改工會法,這項批准又有什么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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