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國府官方資料,自一九九四至九八年五年間,台灣向外采購軍備達一三三億美元,居全球第一位。台灣軍購和金錢外交一直存在一個「迷思」─愈多愈安全。但絕對如此嗎?台灣要多少武器才足夠保護自己呢?
無論是國府軍方高層、政客或美方高層,常以提供台灣「足夠軍備」作為軍購和售武的准則。台灣每年花費在國防上的開支,壓得總預算透不過气來,但近年從未有人敢公開質疑國防預算過高,否則便有「賣台」、「中共同路人」之嫌,但台灣靠自身的武備足夠保護台灣百分之百安全嗎?答案恐怕是「未必」。
對台海兩岸政權各种武器的优劣評比、達到何种平衡算是「均勢」,非軍事專家或許搞不懂,但如從兩岸大局化繁為簡看,兩岸軍力懸殊,其實根本沒有「平衡」可能。台灣需要多少武器才算「足夠」,和美國需要多少軍備才足夠的問題一樣,不同角度絕對有天差地別的答案。
我們外行人看來,「足夠」至少可有几個標准:一是台灣的武器能讓中共犯台付出慘重代价,這個代价大到中共不敢輕易犯台;二是台灣有能力把戰爭轉移到境外打,亦即所謂「決戰境外」;三是台灣強大到可以「教訓」大陸,連實施台獨都不怕中共侵扰。前兩個標准,是台灣軍備的底線要求。至于花多少錢,恐怕沒有人真的在乎了。
筆者想提的一個概念是:台灣永遠不可能有足夠的軍備,花再多錢不過是人民的「心理治療」而已。它的作用是滿足軍方的常備需要、肥了美國軍火商和政客抽佣,卻瘦了台灣民眾的荷包。台灣的安全其實系于美國保護,正本清源之計,是設法和大陸達成某种和解協議,才能真正保障台灣安全。台灣每年軍購与其說是買武器,不如說是「買美國的保護」。
這种「大逆不道」的主張不是忽視台灣安全,理由如下:一、再多、再精良的武器,都無法真正抵擋戰爭發生,防止戰爭的手段不在「以戰止戰」,上策在「防戰未然」;二、台灣民眾的心理狀態和社經系統、民生系統都很脆弱,只要小規模戰爭或騷扰性突擊如M族飛彈射擊,民心和戰力都可能崩潰,好武器根本派不上用場戰局胜負可能已定;三、兩岸軍力比較太懸殊,所謂「足夠」要看中共動員多少武器兵力、愿付出多少代价而定,台灣購武只能增加共軍犯台所付代价,無法根本防戰或保証打胜仗。
這里牽涉到中共犯台的「意愿」問題。如果台灣不宣布台獨,解放軍打仗的迫切性很低;相對地,如果島內獨立聲音升高或宣布獨立,以中共民族主義者自居和防止藏獨、疆獨骨牌的動机,不計空前代价,甚至傾注全大陸之國力犯台,台灣再如何擴充軍備也枉然。
民進党和极端台獨派近年不再大刪國防預算,相反地主張增加軍備,「不惜為台獨而戰」,可謂司馬昭之心。台灣對大陸擴充軍備作必要的戰力提升确有必要,但無形中也像「台獨中華民國化」一樣,保障台灣安全和保障台獨也有某种形式的重疊。獨派宁可擴充軍備,尋求美國保護,卻反對和北京議和妥協,就是這种邏輯。
所以台灣的上策,除了有限度提升軍備外,爭取美國更強烈的保護意愿,并自行与大陸談判,建立兩岸和平机制,絕對比每年花大錢采購軍備划算、有效。靠擴充軍備當成兩岸談判籌碼,在中共軍力年年提升后,效用愈來愈低。台灣每年費盡心思爭取軍購,或許若干年后,會覺得不如善用手段、把握契机,把錢用在基層建設和改善社會福利制度,更能嘉惠民眾。
(轉自3/18/2001《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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