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7日訊】澳門終審法院昨天駁回“尹國駒”案6名罪犯的上訴,決定維持澳門中級法院的原判。這一轟動澳門、扰攘近三年的案件終于有了最后裁決,綽號“崩牙駒”的澳門著名黑社會頭目尹國駒必須服刑13年零10個月。
昨天上午10時,澳門終審法院主審法官朱健開始宣判。他一气呵成,以葡語宣讀長達3個半小時的裁決書,逐一否定被告的各項上訴理由。尹國駒等6名罪犯并沒有出庭,而由他們的代表律師出庭听審。上訴被駁回后,他們必須繳付上訴費和司法稅,其中尹國駒需要支付的司法稅最高。
1999年10月,澳門普通管轄法院開審“尹國駒案”。經過22次開庭審理,10名涉案的嫌疑犯中只有陳克勤被判無罪釋放,其余9人包括尹國駒兄弟在內,都被裁定犯有參与有組織犯罪、洗“黑錢”、放高利貸等罪,分別判處5年半至15年徒刑。其中6名罪犯不服判決,向澳門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去年7月28日,澳門中級法院審理此案后,把尹國駒的15年徒刑減為13年零10個月、施青云減為7年零9個月、黃達豪減為9年零8個月,其余維持原判。但是,這6名罪犯仍然不服中級法院判決,上訴到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宣判期間,澳門警方派出大批特警、司警和便衣探員在法庭內外高度戒備,每名進入法院旁听的人士都必須登記証件并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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