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三位私人律師和兩個監督組織,昨天在監察署對前總統埃斯特拉達提出第九起掠奪控告,指控埃斯特拉達使用別名。
在銀行開設存巨款戶頭
据聯合早報報導,控狀指埃斯特拉達使用”胡塞?維拉爾德”(JoseVelarde)之名義,在建南PCI銀行開設存有33億比索(約1億2000万新元)戶頭有關。
跟他一起被控的11名被告,其中七名華人是塑料大王張偉廉、免稅店大亨許路秀、前最佳世界(BW)資源公司總裁陳丹地、前建南PCI銀行總裁吳宇宙、BELLE公司董事蔡榮言和妻子阿比,以及律師蔡費蘭多。另四名被告是埃斯特拉達的好友吉米尼斯、菲律賓長途電話公司總裁班基利蘭、凱文加西亞和埃芒利斯達。
11名被告的名字,出現在建南PCI銀行交給參議院彈劾法庭的戶頭文件。
埃斯特拉達還被控直接和間接受賄、非法收取禮物和違犯公務員行為准則和道德標准。他被指收取其他被告的現錢、禮物和捐助,存款從1999年8月至2000年11月存入”胡塞?維拉爾德”戶頭內。
銀行文件顯示,蔡榮言在這個戶頭存進2000万比索(73万新元)和志銀1億8970万比索(690万)支票。
第二張支票据報是埃斯特拉達利用公務員保險署和社會保險署的資金,買賣BELLE公司股票交易中賺取的佣金。
陳丹地存過3億比索(1090万元),加西亞和吉米尼斯各1億8000万比索(650万新元)、埃芒利斯達4000万比索(145万新元)、班基利蘭2000万比索(73万新元),吳宇宙、許路和張偉廉存款數額尚不清楚。
原告是私人律師德維拉、卡布濃、弗那、監督組織”反罪惡貪污志愿者”和”公民反貪污斗爭”。
他們指11名被告利用職位和人際關系网,中飽私囊,埃斯特拉達則收取超過5000万比索(182万新元)的不義之財,辜負了民眾的信任和信心,損害菲律賓國家和人民。
菲律賓法律規定貪污超過5000万比索公款的官員,將被控掠奪罪,定罪后可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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