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次人大會議,中共政府已通過批准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但根据官方報道,人大在批准這公約在中國實施的同時,卻准備將此公約要求締約國允諾确保的勞工權利予以保留,凍結其實施。
其中一項,是該公約第八條(d)項的罷工權利。中共一向自詡為「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以捍勞工的利益為號召。但卻不肯保証工人的罷工權,确是一個最大的諷刺。只要你打開任何一本中共出版的馬克思著作,就會見到扉頁上赫然寫一行紅字「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此乃馬克思所寫的《共產党宣言》的壓卷之句也。
「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既然是共產党所提倡的原則,為何聯合起來罷工,卻不是一种應有的權利呢?中共政府在一九八二年修改憲法時,把賦予公民罷工自由的條文刪除時,并沒有詳細解釋,只是強調「國營企業和鄉鎮集体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那自然是騙人的謊話,中國兩個御用的工人組織,中華全國總工會和全國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分會,都不是由工人自由選舉代表去管理的,「干部」都是由党培養指派擔任的,選舉云乎哉,不外走過場而已!又如何代表工人講話做事?修憲的真正原因之一,是波蘭工人在一九八○年大罷工,迫使波共允許勞工成立獨立自主的團結工會,成為東歐諸國的典范而震撼世界,中共政府焉能不防患于未然?今日中國,工人苦于化公為私、貪污腐敗更甚,官商勾結發財比比皆是,無產者聯合起來罷工「鬧事」時有所聞,罷工權又哪能不被党官僚當作洪水猛獸?
(轉自<<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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