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0日電】政協委員王賢才在全國政協九屆四次會議上大膽倡議:鼓勵已婚女職工退出工作崗位,返回家中相夫教子、操持家政。此論一出,立即引發各方爭議:有的人說是歷史的倒退,會帶來女權的淪落、男權的泛濫;有的人說這是回歸基于男女本身性別分工不同而作出的最好安排。
据南方都市報9日報道,新中國成立后政府一直倡導婦女要就業,目前絕大部分的家庭都是雙職工。王賢才委員對這一制度提出了挑戰。他在接受南方都市報記者采訪時說,雙職工家庭存在很多弊端,尤其不利于對下一代的撫育。
育有4個孩子、妻子也是大學教授的王賢才對其間的辛苦深有体會。兩年前,王賢才曾提出鼓勵“婦女回家”的言論,立即遭到婦聯組織的強烈反對。他說:“說我歧視婦女太冤枉了!男女平等不是一個狹隘的概念,男女有別、男女分工不同是社會進步的表現。”除了更新觀念,王賢才認為,讓婦女安心回家還需要社會和法律的保障。他主張,凡是妻子辭去工作從事家政的,丈夫一方的單位應給付1‧5倍的工資,即“丈夫的工資+妻子的一半工資”。
王賢才表示,究竟什么是男女平等?平等的真諦是什么?我們有些觀念,似乎絕對化了。譬如說,男同志能做的事,女同志也要去做,才是平等,這就很值得商榷。60年代有部話劇,主題是“時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樣”:有一家肉聯厂,宰豬的都是男職工,沒有女同志,于是就有先進婦女出來,克服生理的、体質的重重困難,苦練基本功,終于和男同志一樣,也當了屠宰工。我當時看了就覺得不是味道。男女平等難道就是這樣的嗎?
王賢才指出,男女平等,從根本上說,是人格的平等,政治、法律和經濟地位的平等,這与婦女是否工作,并無必然的聯系。堅持男女平等,承認男女有別,完善男女的合理分工,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因為它能更好地組織社會生活和社會生產。
在目前很難做到這一點的情況下,王賢才建議在《婚姻法》有關財產的條款中明确,夫妻一方工作的家庭,其財產應視為雙方共有。這樣,沒有工作的一方在經濟上是有保障的。王賢才強調,帶孩子、做家務本身也是對社會的貢獻,理應獲得相同的社會和經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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