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摻假第一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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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訊】山東人王有田和其姐夫張紅春等人專門製造摻假金條,兩年裡詐騙銀行100多萬元。幾天前,岫巖滿族自治縣檢察院以詐騙罪,對王、張等人提起公訴。據透露,這是全國首例黃金摻假詐騙銀行大案。

兩月售假7000余克

據遼沈晚報報道:王有田是山東棲霞市蘇家鎮農民。兩年前,他跟一個加工金飾品的人學會了製造摻假金條騙人的「絕招」。之後,他一直沒有機會試驗。1999年,他和同居者姜雪梅來到黑龍江東寧縣開了一間摩托車修理部。幾天後,他發現東寧縣出產黃金,便想製造摻假金條到當地銀行詐騙。他給山東老家打電話,叫姐夫姜萬祥到他家帶上製造摻假金條用的鎢粉來黑龍江。

姜萬祥夫婦來到東寧縣,王、姜便密謀製造金條詐騙。製造摻假金條,得有部分真正的黃金,但王根本沒有本錢收購黃金。於是,姜雪梅將自身帶的金項鏈、金耳環、金戒指拿了出來,王的姐姐王有琴也將自己的一副金耳環「獻」了出來。

王有田將這些首飾加工成一根小金條,叫姜拿到當地銀行試賣,以此試探當地銀行收購黃金的檢驗情況。因是試探,金條沒有摻假,結果順利出手,賣了2000多元。姜雪梅回來後,將銀行收購黃金的程序、檢驗方法,向王做了詳細匯報,王認為有詐騙機會。

於是,他到當地金礦私買了100克黃金,按比例摻進鎢粉製成兩根摻假金條,又在外麵包上薄薄的一層真金。姜雪梅把摻假金條送到當地銀行出售,獲得贓款2000多元。得手後,王的膽子越來越大,多次到當地金礦私買黃金,製造摻假金條,王有田、姜雪梅、姜萬祥、王有琴輪流到當地人民銀行出售。兩個月內,他們一共出售摻假黃金7000余克,獲詐騙贓款15萬多元。

輾轉數地「屢戰屢勝」

王有田在東寧縣某銀行行騙了兩個月後,怕出事,想換個地方行騙。由於其二姐夫張紅春在岫巖某金礦當過坑長,他們就找張紅春商量。

1999年11月,王等四人來到岫巖,在某金礦辦理了出售黃金手續。稍後,王有田、張紅春帶著事先准備好的純金條,到當地一家銀行試探。結果,銀行收購人員用試金石檢驗通過。於是,他們立即返回山東,在民間收購了五萬多元黃金,又用7000多元購買鎢粉。在張紅春家按比例將鎢粉摻進黃金中,製造摻假金條五根。而後,到岫巖某銀行出售。黃金收購人員用試金石在金條表面劃了劃,沒有發現問題,就收下了。這一次,王有田等獲詐騙贓款兩萬元。

到當年12月,他們在岫巖某銀行出售摻假金條七次,獲100多萬元,其中詐騙贓款30多萬元。王有田分得贓款14萬元;張紅春、姜萬祥各分得四萬元,餘下的錢都被他們花掉了。但這次分贓,幾人之間產生了矛盾,這個詐騙團伙解散了。

王有田和姜雪梅去年3月流竄黑龍江孫吳縣。在那裡開了一個摩托車修理部作為掩護,繼續製造摻假金條,到孫吳縣某銀行出售。不到半年,出售摻假金條九次,獲200多萬元,其中詐騙贓款75萬元。

與此同時,張紅春在自家製造摻假金條。之後,他又竄回岫巖,繼續到當地一家銀行出售摻假金條。從去年3月至6月,他先後七次出售摻假黃金一萬多克,獲利近百萬元,其中詐騙贓款30多萬元。

熔煉廠內摻假黃金露餡

按照人民銀行總行規定,東北三省各級人民銀行收購的黃金,每年集中送到指定的黃金熔煉廠熔煉提純後納入國庫。

去年9月17日,岫巖某銀行接到上級部門通知,將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收購的黃金,運送到指定熔煉廠。9月22日,當黃金在爐中熔化後,黃金熔煉廠發現上面飄浮大量黑灰色摻雜物質。提純後,發現所摻物質是稀有金屬鎢粉和鎢塊,總重量為12695克,以黃金收購價計算,價值93萬多元。

岫巖某銀行的工作人員立即返回岫巖,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經縝密偵查,將此案破獲。

截至目前,除張紅春潛逃外,其餘人全部被警方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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