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9日訊】台灣監察委員馬以工昨日在一場「阿默高斯號」油污事件學者座談會上表示,民國六十六年野柳發生「布拉格油輪」漏油事件,二十四年后的今天,野柳沿岸仍可見污染油污,此次「阿默高斯號」漏油事件,環保署不斷對外表示,一年后,龍坑生態保護區被油污污染的部分即可恢复,「都是在騙人!」
馬以工接著指出,現階段除了清除污油工作之外,相關單位應立刻著手搜証,以做為未來打國際官司求償之用,過去「布拉格油輪」漏油事件,即是在搜証工作上做得不夠好,求償結果可說「喪權辱國」,這些資料在交通部都可以找得到。
中山大學教授陳鎮東表示,依「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整個事件的處理費用可向船東求償,因此搜証工作相當重要,「總不能拿著報紙去跟人家打官司」,中山大學教授邱文彥亦指出,現在跨部會小組的分工還算齊備,但就獨缺搜証小組,希望召集者環保署能注意到這個問題。
除了搜証工作之外,學者專家對于油污可能對核三厂的影響亦相當重視,陳鎮東表示,數年前,日本關西發生俄羅斯油輪漏油事件,當時由于日本監測及防治措施做得好,使得鄰近十八座核電厂免于受累,反觀國內在處理本次「阿默高斯號」漏油事件時,總以為海面上沒油污就沒事了,事實上,沈下的油塊亦會被洋流帶到南灣,屆時可能對核三厂造成運轉上的問題,建議環保署盡速設置監測系統,以掌控沈油的流向。
此外,學者專家認為,此次事件亦暴露出我國掌管海洋權責單位的混亂,邱文彥指出,海域的划定与界定,權責在內政部,執行机關在海巡署,污染主管机關在環保署,每每他自APEC帶回來的資料,都不知道要交給誰,經過這次的教訓,他希望我國的海洋管理能朝事權統一的方向努力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