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9日訊】“還我的孫子來,這是我的孫子,你不能把他搶走!”見到一村婦抱著孩子從家門口經過,在風中撿垃圾、廢紙玩的洪秀肴老人突然衝上去抓住那人,就要搶怀里的孩子……自從孫子讓鎮政府干部于2000年9月27日凌晨5點“搶走”后,福建省晉江市英林鎮村民王連章73歲的老母因受刺激一直神思恍惚,見到別人抱小孩就去搶,沒事就把垃圾撿了裝進自己口袋里,弄得一身臟兮兮的。
許宗輯家自從孩子被搶走后,“全家都要發瘋了”,一提起孩子,全家人就坐在堂屋里哭。開了一個柴油机修理鋪的許宗輯生意也沒心思做了,整天去附近村鎮找孩子,百歲老母思念曾孫日夜啼哭,臥病在床……
東方网報道,在晉江,因政府強行“調劑”農民抱養的18個嬰儿,許多家庭陷入了混亂。
這18個嬰儿都是男嬰,只有1—2周歲,分屬晉江市東石、英林、羅山、永和、安海、內坑、陳埭、磁灶8個鎮。
深夜的突擊行動2000年9月,第五次人口普查宣傳工作在晉江轟轟烈烈展開,各村鎮貼滿了政府的通知,通知說“嬰儿無出生証明的,抱養、拾養無出生証明的,請到村委會出具証明,書記、村長簽名,送派出所戶籍室申請入戶”,當地抱養、拾養孩子的村民們很是高興,紛紛前去辦手續,准備申請報戶口,配合人口普查,一時間,晉江各鄉鎮私下抱養、拾養的嬰儿浮出水面。
然而,出乎眾村民意料,9月26日夜、27日晨,一個全市統一的嬰儿“調劑”行動開始了。
英林鎮村民張清洁說:“27日凌晨5點,天還未亮,我突然被劇烈的敲門聲惊醒,有人在門外大叫‘開門,開門’,我急忙起床打開門,一群鎮里干部走進家門,說要查戶口,其中一人徑直走進臥房,抱起熟睡中的男嬰就往外跑,我急忙制止,与他們吵了起來,其他孩子看到弟弟被搶,都大哭起來,可這嬰儿還在熟睡中,渾然不知發生了什么。后來,我追到鎮里,找他們要孩子,他們把我推了出來,說小孩子是我非法抱養的,市里統一沒收了,要送給別人養。我當時哭了起來,大聲叫孩子的名字。孩子不是東西,怎么能沒收了呢?這個小孩一生下來,他的父母因無力撫養送給了我,我一把屎一把尿養了一年多,已經會叫我媽媽了,人是有感情的人,怎么能說沒收就沒收了呢?后來,我听說小孩子送到了市政府,我急忙赶往市政府,又說小孩在育嬰院,我又追到育嬰院,也不見小孩的影子。實際上就在我哭著喊著、四處找小孩的過程中,小孩已被市里秘密分配給其他人家了,從此我們就開始四處打听孩子下落,村村鎮鎮去找小孩,一天也沒停過……”說著說著,這個30多歲的農村婦女哭了起來,泣不成聲,她說:“自從27日被搶走,現在快半年了,小孩怎么樣了,什么都不知道。一想起小孩心就疼,心像被挖空了似的。”在政府“沒收”陳埭鎮蘇厝村村民蘇培燦抱養的孩子的當天,還發生了“阻礙鎮政府人員執行公務”行為,几個村民因此被治安拘留15天。
蘇培燦說,27日早上7點鐘左右,鎮里一群干部來到他家,看到他母親抱的小孩,就搶走,他60多歲的父親看到,不讓搶,与之理論,發生糾紛,父親被來人用硬器打了三下,倒在了地上。當時,他的嫂嫂庄麗霜洗衣回來,看到老父親被打,就上去抓住一個干部的衣服,在揪扯中抓破了其中一人的口袋,當天就被警察帶走了,拘留了15天。村民蘇千忠老人,看到干部打老人,說了一句“你們要抱走小孩,也要講道理”,并抱了一塊石頭攔住車不讓走,也被拘留15天。
安海鎮 頭村王金錢夫婦,結婚8年一直未生育,抱養了兩個孩子,一儿一女,27日,男嬰也被鎮里干部抱走。當時,其妻何國丹對干部說:“女儿沒戶口,也沒辦收養手續,你們為什么不連她一塊抱走?”鎮里干部反問她:“女儿抱一個給你,你要不要?”后來,王金錢找到市里,市里干部告訴他,叫他去村里開個証明,証明他不會生育,再來解決他的問題。
10月12日,何國丹与66歲的婆婆到村長家去開証明,因婆婆在村長家門口哭,与村長女儿發生口角,撕扯起來,何國丹与婆婆林蔥當天被警察抓走,并被晉江市公安局以“在安海浯厝村尋舋滋事”給予拘留15天處罰。
“搶嬰事件”發生后,晉江市計生委主任林榮哲對記者說,9‧27行動是市里“精心部署”的一次行動,主要目的是制止非法抱養的行為。調劑的原則是把違反收養法收養條件的、違反省計生條例的、私自抱養的對象,調劑到符合收養條件的、有能力收養的人家去。18個嬰儿由各鎮于9月27日天亮送到市計生委集中,然后根据事先的安排調劑到各鎮,具体調劑到哪一家是保密的,保密的目的是怕家屬去找,引起民間糾紛。
11月29日,晉江市政府的一份《關于晉江市對非法抱養嬰儿依法實行處理的情況匯報》也載明,這次“調劑”是市計生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精心部署”的:9月25日,市里召開了協調會,決定對“准備工作比較充分的8個鎮的18名非法抱養的嬰儿依法處理”。“由于育嬰院原有棄嬰多,一時容納不下這18名嬰儿,因此,9月27日將這18名嬰儿暫時寄養在經濟撫養能力較好且符合收養條件的人家中撫養。”18男嬰的下落与處境一石激起千層浪。晉江市政府“依法處理抱養嬰儿”的行動在當地激起強烈反應。18個男嬰的養父母家頓時“炸了鍋”,一方面在晉江各村鎮沒日沒夜地尋找嬰儿,一方面四處上訪申訴,要求晉江市政府抱還他們“已產生了深厚感情的孩子”。他們表示,只要政府還回嬰儿,他們愿意接受任何條件,要罰款他們交,要手續他們補辦。但均被拒絕。
尋找孩子成了晉江一景。石洪仙嫁給尤節省11年一直未生育,抱養了一個小孩后一家人對孩子視如珍寶,取名尤家寶。尤家寶被“調劑”后,石洪仙与丈夫尤節省一開始是找鎮政府要孩子,鎮政府工作人員煩了,對石洪仙吼道:“孩子就不給你,你有本事你去告。”石洪仙無奈就一個村一個村去找,最后在陳埭鎮高坑村下堡角許洪途家找到了尤家寶。看到了孩子,石洪仙淚如雨下,伸手要去抱,被現養戶推開了,立即把孩子鎖在了房間里。從此,石洪仙每隔七八天就要去看孩子一次。10月18日,尤家寶生病了,气管炎,石洪仙急忙拿了100元錢給許洪途,讓許快帶尤家寶去看病,另外,還花了42元錢買娃哈哈等補品給孩子。對尤家寶的處境,石洪仙憂心忡忡。据了解許洪途夫婦身体不好,沒什么工作,經濟很困難。
羅山鎮林口村村民柯如收養了這次政府調劑的一名男嬰,据了解,柯如夫婦都有智力障礙,一直沒有生育,家境也不好,村老人會會員柯世闊說,老人會前几年考慮到柯如家庭經濟困難,每年新年都給柯如家一點補助金。
一些家庭收養了政府“調劑”來的男嬰,因養父母常來找也很擔心。東石鎮張厝村王天國告訴記者,25日,鎮里通知他9月27日去領小孩,沒辦抱養手續,他們就把小孩領回來了。他的妻子說已有人稱是孩子的養父母,來找了兩次,我們不給他看小孩。現在我們整天心里很緊張,擔心有人搶小孩。
事實上,這种擔心并非多余。今年1月15日,記者在晉江采訪時,就發生了一起養父母喊人去搶小孩的事件,但由于搶錯了孩子未成功。過年之后有2個被政府“調劑”的小孩已被原養父母搶走,藏了起來。現養父母不干,又組織人回搶。
東石鎮肖下村村民肖子培說,嬰儿不是物品,政府“調劑”嬰儿,聞所未聞,不管告到哪儿,一定要為自己討回公道。如果政府不解決,不管孩子長到多大,他們都要去找回,抱不到會搶,那會出人命的。
一位當地干部對記者說:“我想了几天還是沒想通,市政府怎么能這樣做。就是一只小貓小狗,時間養長了都會有感情,更何況是人,政府這樣做,叫養父母怎么受得了。再說,調劑過去調劑過來,對小孩成長极不利。如果出現私下強搶孩子的情況,那情況就嚴重了。政府早解決早主動。”18男嬰是依法處理的嗎?
對于晉江這次采取統一“調劑”18男嬰行動的起因,當地很多人認為,盡管人口普查政策規定普查出的實際人口數不作為考察當地計生工作的依据,但市里還是怕查出來的人口數与其上報的數字不一致,影響政績,所以就動用“政府之手”強制處理。不過,按晉江市人民政府2000年11月29日寫給福建有關部門的《情況匯報》稱,這次行動是對18名男嬰“依法處理”。晉江市政府行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1月15日,記者前往市委、市政府采訪,市里主要領導均以“工作忙,抽不出時間”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要求,受主管計生的市委副書記委托,晉江市計生委主任林榮哲接受了記者采訪,他反复說這些嬰儿是非法抱養的,當記者問“調劑”18個嬰儿依据的是哪一條法律、哪一個文件,林主任說沒有文件規定,也沒有法律規定,是市里開會決定這么做的,目的是為了遏止晉江非法抱養現象的蔓延。當記者追問這能叫“依法處理”嗎?林主任沉默了。
對非法抱養的嬰儿應怎樣處理呢?
晉江市民政局一位領導說:“《收養法》只明确規定了具備什么條件可以收養,什么條件不可以收養,對非法收養、拾養的孩子怎么處理沒有明文規定,以前民政局也未處理過。這是一個法律空白。”但是,《福建省計划生育條例實施辦法》第9條第1款第3、4項卻明文規定:“違反計划生育規定超生一個孩子的夫妻各處以一次罰款3000—5000元;對非法收養孩子的按計划生育處理。”有關法律人士指出,此次晉江市“調劑”男嬰的做法是不妥的,有的方面已違法。一是侵犯了儿童的人身自由;二是侵犯了儿童合法接受撫養、保護的合法權利;三是計生委超越權限、濫用職權,收養子女的管理權是屬縣以上民政局而不是屬計生委。18名嬰儿未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就收養是錯誤行為,政府強行“調劑”是錯上加錯,違反了收養法和計生法規的規定。
王連章、蘇培燦等18戶養父母為18個“調劑”嬰儿請的律師林魁木認為,晉江市政府沒有對18個嬰儿抱養的具体情況進行分析,一聲令下,不分青紅皂白,衝入住宅,強行搶走、抱走幼嬰,調配他人撫養是一种粗暴的違法行為。林律師說,18個嬰儿分二种類型,一种是養父母身殘,無生育能力,或是生育的子女先天身殘,或是生病夭折而抱養的,有5個嬰儿屬這种類型,并不違反計划生育政策,只是應補辦抱養手續。一种是養父母已生育兩胎女孩,為“養儿防老”而抱養的,有13個男嬰,應依法按超生罰款。但不管怎樣,晉江市政府都應該迅速將18個男嬰返還給其養父母撫養。政府行政不能超越法律允許的范圍。
晉江的尷尬18個男嬰被“調劑”后,18戶人家從各鄉鎮開始,一直到晉江市、泉州市、福建省、中央,一級一級上訪,累計已數百次,強烈要求送回被搶走的儿童。中央、省里的各級領導也已作了批示,但一直未得到解決。
市計生委主任林榮哲的解釋是:把嬰儿抱還給18戶人家,對生育二女未抱養男嬰的人家不公平,不利于打擊非法抱養現象。
市里一位干部私下對記者說:市里現在是左右為難。送回嬰儿,一方面政府沒面子,一方面擔心非法收養泛濫;不送回嬰儿,于情、于理、于法都說不過去。這一切尷尬被動,都是領導干部缺少法制觀念造成的。
在有的鄉鎮,鎮干部已私下做一些抱養戶的工作,暗示他們可再抱養一個,可原養父母說:“我只要我被搶走的孩子,人是有感情的,而且,我們還得向孩子的生身父母有個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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