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9日訊】 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兩岸密使案,上午首度開庭傳喚前總統府秘書室主任蘇志誠及中視董事長鄭淑敏。不過,兩人都以事前已排定重要會議為由,向檢方請假。檢察官吳春麗認為兩人涉嫌泄漏我國加入世貿組織(WTO)的重要机密,決定改期再行傳喚。
目前檢方追查的重點在于,蘇、鄭兩人是受何人授權擔任密使?有無提供加入世貿組織的相關机密給對岸?以及提供机密的內容,是否逾越授權范圍?
檢方認為,即使兩人獲得授權進行兩岸間的磋商談判,但取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相關机密文件的過程,若未經合法授權,或是在兩岸磋商談判過程中,所提供的机密文件超過授權范圍,都有可能触犯泄密罪嫌。
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兩岸密使涉嫌妨害國安法案,9日上午傳喚兩名嫌疑人前總統府秘書室主任蘇志誠及中視董事長鄭淑敏,蘇、鄭兩人均請假未出庭應訊,但他們在給檢察官請假單中承諾下次絕對會准時到庭說明。
明日報報導,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文政9日上午10時針對兩岸密使案舉行記者會說明。張文政指出,蘇志誠、鄭淑敏是因受到檢舉人(立委馮滬祥)告發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及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北檢才分他案由檢察官吳春麗進行調查。他們兩人目前是他案中的嫌疑人,所以檢察官才會使用通知書而非傳票。
檢方表示,蘇志誠与鄭淑敏是在本周以書面的方式向檢察官請假,在請假書中,兩人均明白揭示如果再接到檢察官的開庭通知書,他們會出庭應訊。檢方強調,所謂他案,就是案子本身的犯罪事實并不明确,而且還有諸多事實有待□清,所以与當事人是被告或是嫌疑人根本無關,也因為蘇、鄭兩人僅是他案中被檢舉人所告發的對象,所以檢察官訂定庭期時,才會僅以出庭通知書予以告知。
檢方指出,原本的他案,如果一旦經檢察官調查后認為犯罪事實已漸趨明确,當事人的犯罪嫌疑愈趨重大,則檢察官會依案情需要將他案改為偵案,原來的嫌疑人也才會改列被告,反之,如果檢察官一直查不出具体事証足以証明被檢舉人犯罪,檢察官會視案情予以簽結或改分偵案后予以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文政指出,蘇、鄭兩人此次雖然請假未出庭應訊,不過檢察官將擇期再訂定庭期,但基于偵查不公開原則,他并不愿意針對下次開庭時間發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