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8日訊】廉署控告一名督察及警長涉嫌收賄包庇黑幫壟斷裝修工程的案件,控辯雙方因爭拗底人員「索料」搜証能否呈堂作為証供,一直拗上終審庭;以致案件在事發后纏訟五年才安排在區院重審,暫委法官昨始終裁定兩被告遭底「索料」的証供不能呈堂,控方隨即表示不提証供起訴,兩被告當庭釋放。
四十八歲督察林達明及四十六歲警長吳細興,原被指控于九二年收賄包庇黑幫「福義興」壟斷裝修工程。
案件編號:DCCC52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