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商人投訴: ”警隊政策大改”

曾蔭培剛接任警隊一哥,即遭遇棘手問題。.....

標籤:

【大紀元2月7日訊】可靠消息透露,警方突然引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拒絕向傳媒披露涉案人士的姓氏及部分名字,是因為一名「上海幫」商人不滿警方在一件「好零星」的案件上,向傳媒披露其資料,憤而向警務處投訴。警方在尋求律政司意見后,再受到「其他方面的壓力」,等不及私隱專員的回覆就匆匆改變政策。

不過,在各界的強大反對聲音下,事件不排除有轉圜余地。警方發言人昨日表示,現仍在等候私隱專員的書面意見,短期內更會約見傳媒代表,听取業界意見。

對于私隱條例實施四年后,警方至今才突然改變政策,警務處總警司黃敦義昨日解釋:「人系一路進步,做一事長一智,我時不時收到投訴,經過詳細檢討后,發覺以往做法同私隱條例不相符,法律不給這樣做,我就不可以這樣做。」

「零星」案件 曝光個人資料 勃然大怒

据可靠消息透露,警方在過去不時都接到有人投訴,對警方向傳媒公布涉案者的姓氏或部分姓名不滿,特別是身分敏感或知名度高的人士,很多時候不希望自己曝光。不過由于警務處內部都知道,假如禁止傳媒得到有關資料,將出現极大反響,因此未有就那些投訴作出跟進。

直至去年中,一名「上海幫」商人發現自己的個人資料因為傳媒報道一宗案件而曝光,勃然大怒,即向
當時仍是許淇安主政的警務處作出書面投訴。警務處其后于八月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指引,要求解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法律條文,但沒有向律政司提及可能引起的公眾關注及公眾利益問題。消息人士形容令商人憤怒的案件不是自殺、綁架等大案,只是「零星」的案件。

董建華對新措施愕然

律政司在不久之后回覆警務處,指根据法律規定,警方搜集到的案件資料應作查案之用,并非旨在向傳媒披露,因此警方做法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只要所披露的資料令第三者知悉當事人身分,已有侵犯私隱之嫌。

雖然警務處早在約半年前已收到律政司的回覆,但一直沒有作出決定,希望「撐得多久得多久」,期望風暴可以遲點來臨。至在上周末,即決定前三天,警務處才有人開始接触私隱專員劉嘉敏尋求意見。

但消息指出,警務處內部明顯受壓,不時有人問:「拖這么久,還等嗎?」而新警務處處長曾蔭培自上任后,在此事處于被動位置。

葉劉淑儀曾轉介投訴

消息人士形容,有一股「力量」強硬地迫使警方高層要匆匆作出決定,甚至連私隱專員也「等不急」。

据了解,特首董建華昨听報章報道時,對警務處的決定感到愕然;而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局長葉劉淑儀在警務處公布前「毫不知情」,但承認曾將一個市民投訴轉交警方,投訴人的寓所被爆竊,他不滿個人資料被廣泛報道。

警務處總警司黃敦義昨晚出席一電台節目時亦表示,將會与傳媒坐下來一起商討,找出一個合法的方式便利傳媒的工作。對于公眾利益的問題,他說:「過往有一人士身分給傳媒知道,其實未必一定系警方發放,我相信傳媒有好多种渠道去得到,整体講我不相信這樣做法會影響到知情權。」


相關文章

  • (2/4/2001)
  • (2/4/2001)
  • (2/4/2001)
  • (2/3/2001)
  • (1/29/2001)
  • (1/29/2001)
  • (1/29/2001)
  • (1/28/2001)
  • (1/27/2001)
  • (1/26/2001)
  • (1/24/2001)
  • (1/23/2001)
  • (1/22/2001)
  • (1/22/2001)
  • (1/17/2001)
  • (1/16/2001)
  • (1/15/2001)
  • (1/15/2001)
  • (1/12/2001)

 

相關新聞
金錢至上導致學風日下
消費者投訴 壟斷行業首當其衝
法輪功學員以錄像為証,指入境處過份使用暴力
澳洲紐省醫療投訴案一年翻番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