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6日訊】最近在美國各地華人社區引起關注的245i移民法案,雖然媒体已經做了相關的報導,但是仍然有很多人還是不十分清楚。對此,北美華人律師協會會長方孝偉律師解釋說,245i移民法案只是為已經有移民方式,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申請在美國面談的人,再一次提供了合法居留的机會。
据國際日報報道,方孝偉律師說,一九九四年通過的245i移民法案,允許已經有移民方式,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申請在美國面談的人,通過罰款六百五十元(以后罰款增加到一千元),有机會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和工卡,從而達到在美國合法居住的目的。但是到一九九六年,245i移民法案停止執行。去年年底,民主党曾提出大赦的想法,但因共和党反對,因此作為兩党妥協的辦法,245i移民法案在今年有時間性限制的恢复執行,即到今年的四月三十日終止。
方孝偉律師強調說,綜上所述,可以看出245i移民法案既不是什么大赦,也不是什么特赦,只是一項移民法案在特殊的背景下,有條件的恢复執行。不具備條件的人,不要對此抱有不切合實際的幻想。
方孝偉解釋說,245i移民法案适用于,能夠証明在去年的十二月三十一前本人已經在美國居住,并且本身已經有移民的方式,如符合親屬移民(包括綠卡的子女和配偶);職業移民(包括跨國公司和投資移民)和勞工應聘者,但是由于因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打工等原因不能在美國面談的人。這些人,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
方孝偉提醒符合245i移民法案條款的人應注意:第一,截止時間四月三十日,是指移民局收件函的日期應該在四月三十日前。第二,遞交申請后,需移民局核准,才能正式申請調整身份(填報485a)和申請工卡(填報765),付一千元罰款,這時候,才有可能獲得合法身份。不要認為遞交申請后,身份就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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