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年前,釋迦牟尼佛在印度,1900多年前主耶穌在以色列,他們只是帶領他們的弟子們實修,向世人講他們的法,并沒有甚么「佛教」、「天主教」、「基督教」。沒有崇拜形式,沒有崇拜場所,也沒有神職等級的人員。
在他們逝世几百年以后,「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產生了。這不是后人用人的思維,從人的角度,用人類的方式對神的意愿的猜測嗎?有了崇拜形式,有了崇拜場所,有了神職人員。逐漸地,人以為只要去崇拜神佛就能得到自己所求的,可是神佛真的喜歡這种崇拜形式嗎?也許他以為這种術心是最坏的呢,是他們最不堪以接受的呢?
所以「宗教」是人的概念。但是它對人類還是起了積极的作用。第一,它提倡有神,善惡有報,使人類道德不致滑得太厲害。第二,它使真修的人得以圓滿。
有人說,法輪功,他明明信有神,信善惡報應,他明明是宗教嘛,干甚么他們不敢承認?
我想這沒有敢不敢的問題,這要看你怎樣看「宗教」這個詞。就像上面說的,「宗教」是人的概念。法輪功,他不這么想。法輪功說,人若想修回去,就得返本歸真,返回先天本性「真善忍」,那就得人自己踏踏實實地修,求誰也沒有用。不用拜佛,不用燒香,你只要真正地修,神佛看著你都高興。
所以法輪功沒有廟宇,沒有崇拜,沒有奉獻,沒有神職人員。沒有人類定義的「宗教」的一切。他們當然認為他們不是「宗教」了。
(摘自華僑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