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元特稿】綠如藍:我為自焚者言

綠如藍(作者為北京自由派知識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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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事件之后,网上彌漫著一种聲音:這個事件再次証明了“法輪功反人類、反社會”的“邪教”性質,對法輪功應當更加嚴厲地制裁、鎮壓。總結起來,無非是一句話:打!接著打!給我狠狠地打!無論是官方的報道,還是BBS上的口號,几乎都只有這一個聲音。

只有一個聲音,象往常一樣,只有一种聲音。我憤怒,然而,也不憤怒。憤怒是因為,一個泱泱大國,億万子民,站在几個個死傷者面前,如此冷漠、殘酷、無情,仿佛那不是四個人,而是四塊被燒焦的木頭。我不憤怒,是因為,這些年來,中國有太多這樣的死傷者,這樣的圍觀者,這樣的喊打者,這樣的冷酷無情。

這件事情能說明“法輪功”反人類、反社會么?那么當年緬甸的和尚自焚豈不是就說明了“佛教”是“反社會、反人類”的?在這里,一個最基本的事實被混淆了:這些信徒不是因為“信教”而自焚,而是因為“信教而不得” 而自焚---即,不是“信教”本身令他們絕望,而是“宗教迫害”令他們絕望---這是這件事情与人民日報上所列舉的那些“烏干達回复上帝十誡運動”、“大衛真理教” 自焚事件的根本區別(“大衛真理教”有點特殊,因為它私囤武器)。真正的凶手是那些“宗教迫害者”,而不是“宗教” 本身--–如果不是為了表達對“宗教迫害”的憤怒,他們為什么會跑到天安門去自焚?如果不是因為“宗教迫害”而是因為“宗教”本身而自焚--–即,如果信法輪功就會使人自焚的話,他們為什么不在宗教鎮壓之前就自焚?有人說,都是李洪志教唆的,他的“忍無可忍”激起的這次自焚行動--–先不說法輪功信徒一再聲稱其教義中有“反對自殺”的條規--–問題是,假如國內對法輪功信徒們沒有任何迫害措施、沒有任何逮捕、嚴刑拷打,李洪志會談什么“忍無可忍”?就算是他談“忍無可忍” ,如果國內一片祥和,又有誰會理會?

這件事情混淆黑白之處在于:一個暴徒強奸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出于其“貞節”觀念而自殺,結果這個暴徒一提褲子,反過來惡狠狠地叫囂道:“貞節”觀是多么的“反人類、反社會”!而且竟然有那么多人,“脖子被提起來,象鴨子一樣”,也跟著喊:貞節觀是多么的“邪惡”

也許有人說:法輪功信徒的“貞節”是“愚昧的” 、“錯誤的”--問題是:一個人道的社會應當如何對待“愚昧” 和“錯誤”?是對愚昧的、犯錯誤的人赶盡殺絕,還是通過一場廣泛的、公平的、透明的社會討論來調整它?我認為,一個人道的社會就是允許成員犯錯誤、允許他們“愚昧”的社會--–只要他們的愚昧和錯誤不對他人构成侵害(對他人构成侵害的部分,自然可以用法律來制裁它)。這一點是如此之重要,是因為,對于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錯誤” ,什么是“聰明” ,什么是“愚昧”,有一万個人,就有一万個標准。如果“聰明” 的人僅僅因為“聰明”就有資格運用“暴力” 消滅“愚昧”的人,那么這個世界上就會只剩下一個人,就是那個“最聰明”的人;如果自以為“正确” 的人就有理由消滅“錯誤”的人,那么布魯諾的血就算是白流了。事實上,歷史上所有的人類迫害,從基督教當年對科學家的迫害,到斯大林的清洗,到希特勒的种族仇殺。。。都是一個理由:我比你“正确”,我“偉大、光榮、正确” 。

更何況那些“愚昧” 、“錯誤” 的人們也不是沒有理由“愚昧”、“錯誤” 。鑒于信法輪功者大多事“底層百姓”(那几個法輪功信徒不多是河南農民么?),一种分析認為:法輪功在中國的興起,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中國的醫療保障体系太落后,求醫無錢的普通百姓只好求助于這种簡單易學、花費很少的法輪功。還有人指出,許多善良百姓信法輪功到李洪志的“真、善、忍”中尋找精神慰籍,無非是因為中國現在“假、丑、惡”太多。在一個民不聊生的時代,因為無法承受“聰明的惡”,轉而寄希望于“愚昧的善” ,又有何不可?

從另一層次來說--我們又有什么資格蔑稱那四個農民為“愚昧信徒”?!我毋宁說,他們是勇士,真正的勇士--為了捍衛自己的信仰和權利不惜以死抗爭的勇士。相比他們,我們這些自由主義或者民族主義知識分子、我們的政府……,都是“懦夫”。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捍衛自由,但又有誰真的會為“言論自由”、“思想自由” 而以死相殉么?(當年柴玲他們跑得還不是比誰都快?)。民族主義知識分子在法輪功“小邪教”面前義憤填膺滿嘴科學真理,在專制“大邪教”面前卻沉默是金卑躬屈膝(那些“中國可以說不”者們為什么從來就不敢對官方說不?)。政府里的那些官員、打手、喉舌在貪官污吏面前极盡阿諛奉承之能事,在這些以“中年、農民、貧寒、婦女”為主体的法輪功信徒面前卻凶相必露,寡廉鮮恥至此,又裝什么正義?!只有這几個農民,無權、無錢、沒有知識、沒有“國際背景”,唯有卑微的生命,縱使如此,依然“威武不能屈”,真正体現了一种“平民的勇气”。我并不是在鼓勵一個人為了自己的理想就應當“以死相殉”,對其中還有人將自己的幼女也拉上我更是困惑和痛心(雖然我們永遠也不可能听到她對這件事進行解釋),我只想說明,既然此事已然發生,對這几農民,我不覺得自己或者“你們”有什么資格來蔑視、詆毀他們--我對他們,只有同情和敬意。

又有人說,法輪功不是一般的宗教,它是一場政治陰謀--這從它當初“圍攻中南海”就可以看出。這又是一個笑話。什么叫“圍攻”?一個在民主國家最正常不過的民主實踐“靜坐示威”,怎么到了我們的偉大祖國,就成了“圍攻” 了呢?法輪功“示威”的時候“打砸搶”了嗎?据我所知,不但沒有打砸搶,他們在示威之后甚至連一張紙片都沒有在長安街上留下--這樣一群溫和的、無辜的、手無寸鐵的、雖然也有些偏執的信徒,我們“光榮偉大正确”的政府為什么要那么神經質地把他們形容成“圍攻政府的暴徒”呢?(即使是太平天國“拜上帝”“邪教”的信徒們對政府那么“血腥的圍攻”,我党不也同情地稱之為“農民起義” 么?)。如果靜坐示威就叫“圍攻”,那么美國的白宮一年到頭豈不是總是處在被圍攻狀態?“人民的政府”啊,還是不要這么恐懼人民吧!更何況,法輪功除了到中南海請愿,他們又能有什么其它辦法?向領導匯報?誰會理他們?到報紙電視上抗議?哪家報紙電台敢反映?找司法部門?嘿嘿,它又比黑社會公正多少?在這种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法輪功信徒進行了一次溫和示威--其實如果政府不接受他們的主張(信徒們示威的起因似乎是要求天津公安局放人),以“事實為依据、以法律為准繩”予以駁斥也就行了---何必突然“惱羞成怒”,不惜動用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圍剿” 這些普通百姓呢?

還有人說,法輪功為害社會--不讓人打針吃藥害死人,所以應該剿滅它。法輪功是不是不讓人打針吃藥,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以下几點:(1)法輪功之所以能吸引數百万的信徒,肯定也曾對部分信徒起到過“強身健体”的作用--否則如果“信一個、死一個”的話,我就不信會有那么多傻瓜“前仆后繼”--只不過通過法輪功治好病的例子,中國那些“喉舌”是絕對不會報道的;(2)(這一點是從网上看到的消息)据報導,中國政府竭盡全力找到了1400例“被法輪功治死”的病人,而信法輪功的人數据官方統計是二百三十万--這樣算起來,死亡率是0.01%,遠低于0.65%的正常死亡率。(3)加入法輪功的人中,很多就是因為身体不好而加入的,平均身体素質本來就差(有的還是絕症病人),就象醫院沒有治好病人不能說是醫院導致病人死亡一樣,信法輪功并且死亡,和信法輪功因此死亡,這兩個概念不同。(4)即使是法輪功的确號召生病不吃藥打針,并且的确因此造成死人,政府所能做的,也只應當是,在有充分事實和醫學証据的前提下:第一,對造成死人的直接責任人(如李洪志),進行法律起訴;第二,強制要求法輪功去除生病不准吃藥打針的教義。如果政府的确是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作到這兩條不就夠了嗎?(對于第二條,李洪志自己不也口口聲聲說他并沒有規定病人不准吃藥打針嗎?就算他以前說過,修改起來也不會太困難吧?)何必要毆打、傷害、威脅那些溫和、無辜的普通信眾們呢?說實話,那些無權無勢、無依無靠的普通百姓們聚在一起、練練气功,對社會有什么危害?!(他們既沒有象奧姆真理教一樣放毒气危害別人,也沒有象大衛真理教一樣私囤武器威脅社會),難道我們的社會“只許州官貪污,不許百姓練功” 么?

既然如果為了維護人民的生命安全,做到以上兩條就足夠了(這兩條并不難做到,而且實施成本很低)。為什么官方卻一定要這么興師動眾地鎮壓法輪功呢?答案只有一個:鎮壓的目的根本就不是“維護人民的生命安全”,而是為了剿殺一切体制之外的大型組織。89以來,政府對知識分子嚴加防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比如,在北大,即使是一個5個人的結社活動也“逃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但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 ,即使是在官方這樣“含情脈脈”的大眼睛下,楞是突然涌現出了一個“法輪功”組織,而且人數多的惊人--更讓人惱羞成怒的是,他們竟敢唐而皇之地跑道“官府”門口“靜坐示威” !(几千年來敢這樣作的中國人能有几人?)所以說,把這樣事情“政治化”的恰恰不是法輪功,而是官方本身---是它們那根本來就脆弱、在89之后就更脆弱、隨著貪污腐敗越來越興盛而變得越來越脆弱的神經把這件事給“政治化”了。這個政府對自己的人民毫無信任,只有恐懼--所以面對正常的人民請愿,它們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是一場有組織、有計划、由國外政府支持的顛覆政府的陰謀。是他們的恐懼,而不是那些“中年農村婦女”的“陰謀” ,使整個事件“政治化”了。事實証明,距89十一年過去了,我們的政府在与社會“談判”的能力上毫無進步---它象一個不負責任的家長:要么是對孩子“麻木不仁”,要么是“窮凶极惡”,永遠也學不會坐下來与孩子談談:問題在哪、如何改進、如何“雙贏”。

我說政府的大規模鎮壓法輪功,維護人民生命是假,打擊异己組織是真,是因為,即使這是一個并沒有修練任何“功”、造成任何人死亡的組織,比如---假設它是“打工仔青年團”、或者“失業工人聯合會”、或者“高自聯”,只要他們人數達到法輪功組織的規模,只要他們也存在穩定的組織和活動,只要他們沒有被“招安”,只要他們也敢到天安門靜坐示威--他們就一定也會被“剿殺”。這才是事情的核心所在。不是法輪功的所作所為,而是法輪功在体制外的存在這一事情本身,激怒了早已習慣了一言堂的官方。

出了此事之后,我到网上轉了一圈。所看到的“給我狠狠地打”的言論,真的令我無比寒心。我所失望的不是政府---我對政府本來就沒抱什么期望,所以也談不上什么失望。我所失望的是我們這個社會---為什么喪失了最基本的同情心与是非感?某些人平時最愛扛“我最了解、我最代表工人、農民”的牌子,為什么几個無辜的農民倒下時(對于社會,他們何罪之有?),他們喊出的是“給我狠狠地打!”的聲音?某些人不是口口聲聲要捍衛“弱勢群体”么?怎么一個真正的“弱勢群体”出現的時候,卻表現是這么地殘酷、冷漠?那是生命---當烈火在活生生的生命上灼燒時,會有多么巨大的痛苦?如果不是因為他們在精神上所承受的痛苦已經超過了那种肉体的痛苦,誰會邁出這非人的一步?誰會愿意讓自己的皮膚、臉、手腳在劇烈的痛苦中一寸一寸地化為灰燼?而那种精神的痛苦又是誰造成的?真正的凶手到底是誰?

說實話,我并不指望自己的這篇文章哪怕會些許地改變那些“給我狠狠地打”的叫囂者的看法--在网上辯論這么些日子來,我已經了解,有一种人,他們是永遠、永遠不會看到“人”的權利和尊嚴的。我也不會為這事和他們進行“理論辯論”--這是因為,這不是一個理論問題,或者,首先不是一個理論問題,我不想讓文本的無限繁殖辱沒了那几個人的生命,和我對他們的同情和敬意。但如果有人想說我為“鼓吹法輪功”,那我請你們還是省省吧,對法輪功,我的立場,不過是那個如此之“陳詞濫調”但又如此之“彌足珍貴”的主張:我堅決反對你所說的話,但我堅決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本文上网時有刪節,敬請作者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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