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自焚前的王進東 (b)自焚時的王進東
1.根据大陸某些新聞网提供的王進東自焚前后的照片,我們發現王進東自焚前的相貌特征是臉頰消瘦、額頭有一黑痔、平額、小骨架,而自焚的“王進東”卻是大臉盤、寬而突的額頭,大骨架的胖子(見照片),由此可以怀疑兩者是否是同一個人。筆者怀疑有真假兩個王進東。
2.自焚王進東的齊刷刷的頭發邊緣及比例失調的面部讓人感覺象帶了假發或面具。由外觀看其面部和衣著均未有多大焚毀,并且還能在鏡頭前聲嘶力竭喊口號和有力地揮掉滅火毯,且能穩坐散盤、“結印”,這一切說明他并未嚴重燒傷,但報道中卻說“4人大面積燒傷”、都做了“气管切開手術”、且經過“奮力搶救”“度過了休克期”,如何解釋這种矛盾?答案可能只有一個:一切都是在演戲。
3.王進東右邊拿著滅火毯的警察象是為了拍照而擺好的姿勢,沒有緊急扑火的運動感,顯得很悠閑。他拿著的滅火毯是靜止下垂的,只是個照相的道具而不是滅火的工具。
4.報道中說王進東是這一事件的組織者,而且由事實看其傷勢最輕,為何不對其進行采訪,甚至面都沒露,也沒有對其治療情況的詳細追蹤報道,卻毫無人性地對“傷勢很重”的小女孩糾纏不休。陳果的媽媽郝惠君也沒露面及對其的詳細追蹤報道。
5.對如此重大的案件,經過了一個多星期的調查,似乎一切都清楚了,卻沒有所謂的送站和接應的人的處理情況及報道?
6.排除報道關于點火次序前后矛盾,按照其一种說法是王進東第一個點燃火,卻被用4個滅火器及滅火毯救了(滅火器和滅火毯從何而來?),而且只用了“不到一分鐘”,而“几分鐘后”才點火的其他4人卻傷亡慘重。按常理救了王進東后,應更有條件迅速扑滅其他人身上的火。
7.另据1月27日海外媒体報道,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生后,公安在第一時間將五人送到北京治療大面積燒傷最著名的積水潭醫院燒傷科急救。除二十三日在天安門自焚事件中當場死亡的一人外,另外四名傷者現正在該醫院燒傷科北二樓病房接受治。一值班醫生說,自焚燒傷者在燒傷病房接受救治。當記者電話詢問至該燒傷科北二病房值班室問及自焚燒傷人員有無新的死亡時,一名接電話女護士脫口回答:「沒有啊,四個都活得好好的!」同時,四人在治療中受到北京警方二十四小時「全天候」嚴密監視,一般人根本無法接近病房。
總結:新華社報導開始時有“一男四女”和“一女四男”的混亂;到中央電視台拿出音像俱全、聲情并茂的“控訴”節目時,又有了“自焚被救者”傷情的戲劇性變化(從四個人“都活得好好的”,躍變成外觀慘不忍睹、未來生死不卜、同時卻完全可以按照“上邊”的需要接受采訪),同時自焚者人數從五名上升到七名。這些戲劇性的變化,恐怕只有戲劇演出中才有,而且使用的班子恐怕不止一套,因為涉及的人太多(在鏡頭前自焚的,配合情節的警察,外國記者,電視台的,接受采訪的,醫生護士,等等),細節复雜又危險,警察和群眾覺悟也不一定象領導期待的那么有把握,以至操作中短時間內漏洞百出。轉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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